1.滿足所需條件:股東人數符合法律規定:(2人以上50人以下);股東出資達到法定最低資本,以生產經營和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法定最低資本為50萬元,以商品零售為主的公司為30萬元,技術開發、咨詢、服務類公司為65438+萬元;股東* * *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稱;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2.完成報名手續:1。名稱預先核準註冊;2.將註冊資本的貨幣資金存入指定銀行;3.辦理資產評估和驗資手續;4.填寫註冊簿,制定章程;5.提交登記文件和證件,受理後按約定日期領取營業執照。
3.所需文件和證書的準備:1。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格式);2.指定(委托)書(表);3.公司章程(打印壹式兩份);4.驗資證明(由驗資機構出具);5.股東資格證明:自然人身份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證書、社團法人證書復印件;6.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7.經營範圍涉及國家專項審批的,應提交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4.辦理營業執照後續工作:1。刻制公章,開立銀行賬戶;2.憑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銀行投資報告辦理資金劃轉手續;3.辦理稅務等相關部門的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條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應當依照本條例辦理登記。申請公司登記時,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文件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條公司應當依法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企業法人資格。本條例施行後設立的公司,未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第四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公司登記機關。下級公司登記機關在上級公司登記機關的領導下,開展公司登記工作。公司登記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不受非法幹涉。
衍生問題:
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1.股東人數不同。2.註冊資本不壹樣。3.股份資本以不同的方式劃分。4.發起人以不同的方式籌集資金。5.股權轉讓的條件不同。6.公司組織的權限不同。第二十三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股東達到法定人數;(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