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富豪提前用自己的壹部分錢在海外設立家族信托,用家族這個詞,就是這筆錢不屬於未來設立信托的當事人,而是由當事人指定壹個受益人,也就是他們的直系親屬。例如,張蘭家族信托的受益人是汪小菲及其子女。
據了解,張蘭放在海外家族信托的錢,原本是歐洲私募股權公司CVC轉給她的,用來買俏江南。張蘭收到錢後,立即將錢轉入自己的家族信托,受益人是汪小菲。對此,很多人質疑張蘭,懷疑她是不是壹開始就知道會和CVC鬧翻,所以早早做了準備。隨後,張蘭與CVC的合作出現了糾紛。張蘭不僅賠了自己的俏江南,還被判欠CVC 65438美元+4200萬。但是,張蘭不想還那6543.8美元+420億。她不想還的原因是張蘭聲稱自己被資本騙了,意思是因為被陷害而欠CVC錢。因此,她試圖通過建立家庭信托來避免償還債務,並將她的錢留給她的兒子汪小菲和汪小菲的孩子們。
結果張蘭無償使用家族信托的錢,被歐洲私募股權公司討債人CVC知道了,術語叫“崩潰”。因此,CVC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核實,張蘭確實違反了家族信托的基本原則,故判決其設立的家族信托無效,家族信托中的錢和紐約的公寓被強制用於對抗CVC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