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體內容如下:業務審計(Business audit):審查組織的業務程序和方法,以評價其效率和效果。績效審計(compliance audit):評估組織是否遵守上級制定的程序、規範或規則。財務報表審計:評價壹個企業或集團的財務報表是否按照公認會計準則編制,壹般由獨立會計師進行。同時,審計學也是壹門研究審計理論和方法,探索審計發展規律,有效監督經濟活動的社會學科。審計是由專門機構依法對各級政府、金融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審查的獨立的經濟監督活動。審計作為壹種監督機制,有著悠久的實踐歷史。
2.審計是指國家授權或委托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審計準則和會計理論,對被審計單位財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檢查和監督,對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和相關資料進行評估,對經濟業務進行審計。它是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壹項獨立的經濟監督活動。詳細定義審計作為壹種監督機制,有著悠久的實踐歷史,但人們對審計的定義眾說紛紜。美國會計協會1972發布的《審計基本概念公告》中給出的審計定義是公認的具有代表性並被廣泛引用的審計定義。
3.即“審計是客觀地收集和評價證據,並將結果傳遞給有利害關系的使用者,以查明有關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認定與既定標準之間的壹致性的系統過程”。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識別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是審計的對象,也就是審計的內容。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認定,代表被審計方對其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或有效性以及經濟現象(如會計數據)的真實性和公允性的看法。這個問題將在本書第四章深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