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證券研究報告發布和證券分析師參與外部遴選的自律管理,規範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為,防範利益沖突,促進證券研究業務健康發展,中證協近日加強了相關自律管理要求。所以今天,邊肖在這裏整理壹下中證協的相關知識。讓我們來看看。
持有研究對象65,438+0%以上股份的必須披露,兩天內不得反向交易。
中證協表示,為落實《證券研究報告發布暫行規定》對公司持股情況披露的要求,加強合規管理,經研究,證券公司發布了對特定股票做出明確估值和投資評級的證券研究報告,公司持有該股票。超過相關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65,438+0%的,在證券研究報告中,應當披露公司持有該股票的具體情況(包括持股業務種類、持股金額、鎖定期等。)和刊登研究報告的潛在利益沖突風險,並不得在刊登日和第二個交易日進行與證券研究報告觀點相悖的交易。
證監會2020年3月修訂發布的《關於發布證券研究報告的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對特定股票出具明確估值和投資評級的證券研究報告時,公司持有相關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65,438+0%以上的股票的,應當在證券研究報告中向客戶披露公司持有該股票的情況,並且不得在證券研究報告發布之日和第二個交易日進行與證券研究報告觀點相反的交易。”
此次,中證協在通報中重申了這壹要求,並做了詳細說明:“上述股份計入證券公司自有資金賬戶。除做市業務外,承銷、自營等業務持股,其他子公司持股(主要是跟進),持股類型包括上市公司a股和h股已發行股份。”
中證協強調,各券商必須認真執行。隨後,協會將在修訂與發表研究報告相關的自律規則時進壹步明確這壹要求。
進壹步規範證券公司調查紀要管理。
中證協進壹步規範了券商研究紀要的管理。要求各券商要嚴格按照《證券研究報告發布執業準則》的規定,對發布證券研究報告的人員加強對上市公司研究活動的管理。研究紀要僅用於內部歸檔或撰寫研究報告,不得發布或提供給客戶。如發現違規發送調研紀要,協會將依據相關自律規定嚴肅查處。
某券商研究所人士告訴中國記者:“研究所經常因為研究紀要外流而投訴很多自媒體號。壹些調研紀要在雪球和壹些自媒體號上流傳,上市公司也會找。”
壹位研究所合規負責人也對記者表示,會議紀要的管理是很多券商頭疼的問題。“壹些不知道從哪裏得到的券商會議的自媒體錄音,在喜馬拉雅、雪球、知識星球等平臺公開發布。他們沒有證券投資咨詢牌照,也不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卻竊取券商會議錄音,直接在網上公開。壹些賬號舉報被屏蔽後,又重新開通,讓人防不勝防。”
加強對參與外部選拔的證券分析師的管理
在中證協的通報中,也要求加強對參與外部遴選的分析師的管理。
中證協要求,各證券公司要按照《證券分析師參與外部選拔標準》的要求,加強對證券分析師參與外部選拔的管理,認真審查參與人員的資格。
分析師因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處罰、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行政監管措施或立案調查、註冊後被協會采取書面自律管理措施直至評選結果公布的,分析師所屬機構應當在知悉上述情況的當日告知評選組織者,並向評選組織者提出終止相關分析師及其參評團隊繼續參評的建議。
分析師在評選結果公布後的今年年底前受到上述處理或調查。分析師所在機構應當在得知上述情況的當天告知評選組織者,並向評選組織者提出取消相關分析師及其參賽團隊當年所獲獎項的建議。
中證協要求各券商認真執行。隨後,協會將修訂《證券分析師參與外部遴選守則》,明確上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