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2004年修訂),“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登記”。
只要是在國內從事自營或代理進出口的企業,都需要辦理進出口權手續後,才能開展正常的外貿活動。
處理流程:
1.申請材料清單
營業執照原件;
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
國稅原件;
地方稅原件;
銀行執照原件;
公司章程復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財務報關員身份證復印件;
公司公章和法人私章;
租賃合同原件;
批準證書原件;
提供公司辦公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
提供準確的公司名稱和地址的英文翻譯;
報關員證、報關員證、外匯包銷商。
辦公室、工廠、主要產品照片(電子和紙質文件均可)。
時間:壹個月
2.申請步驟
企業必須先申請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步驟如下:
先去工商局在營業執照上增加項目(經營範圍必須包括“貨物進出口”或“技術進出口”業務),再去外經貿局外貿科備案。企業需要提交材料到外經貿局備案。
包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的網上提交和打印;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個體工商戶可免);個體工商戶必須提交合法的公證機。
機構出具的財產公證證明(原件);外資企業應當先變更營業執照和批準證書,然後提交法定公證機關出具的資本信用證明(原件)。
取得《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後,在正常開展對外貿易業務前,企業還需辦理:
當地海關登記;去當地外匯局獲取驗證號;
省級海關金管中心IC卡錄入;
省技術監督局網上鑒定蓋章;
當地工商局和稅務局的網上鑒定和蓋章;
省海關進關中心開卡;
當地外經貿局網上審核蓋章;
當地外匯管理局的批準和蓋章;
將材料退回當地海關審核確認;
海關IC卡開通使用;
企業將海關登記表傳真至市外經貿局,以便今後統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