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由50人以下股東出資設立,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
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是指以股份為資本的公司,其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不得少於二人,發起人不得少於二百人,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主要類型有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區別於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事業單位。我國現行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無限責任公司:指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指公司全體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合資企業:指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他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指資本分為等額股份的公司,全體股東僅以各自股份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股份公司:指資本分為等額股份的公司,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部分股東僅以其股份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除《公司法》第二條規定的分類外,還有以下幾種常見的分類方法:
1,按照股東承擔責任的不同形式劃分;
2、根據公司的信用標準;
3.根據不同的股東和股票是否可以轉讓來劃分;
4、根據公司的國籍;
5、根據壹家公司對另壹家公司的控制和依賴程度;
6、根據公司內部管轄系統等六種比較常見的分類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