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雙方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達成壹致,甲方決定將公司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以下是甲、乙雙方必須遵守的協議:
1.甲方必須明確表示該公司沒有任何債務狀況,或應將債務狀況告知乙方。公司轉讓合同正式簽署後,壹切債務均與甲方無關..
2.甲方和乙方必須盡力相互配合,完成公司所有權變更的手續,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變更。
3.乙方必須在雙方約定的付款期限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4.公司轉讓協議簽署後,甲方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所有法律問題由甲方承擔,乙方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所有法律問題由乙方承擔..
5.公司轉讓合同簽訂後,任何壹方違反協議規定,另壹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具體金額由雙方事先協商。
6.公司轉讓合同正式簽訂後,應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確立新的股權地位。
7.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轉讓方:受讓方:
年月日月日月日。
之前提到過,公司轉讓合同有很多不同的寫法,但都差不多。具體細節需要雙方協商決定。唯壹不能違反的是法律規定,可以通過相關法律機構進行輔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
受讓方確定後,轉讓方應及時與受讓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轉讓協議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壹)轉讓方、上市公司和受讓方的名稱、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轉讓方持有的股份數量、擬轉讓的股份數量及價格;
(三)轉讓方和受讓方的權利和義務;
(四)股份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五)股份登記和轉讓的條件;
(六)協議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七)通過協議解決爭議;
(八)協議雙方的違約責任;
(9)協定生效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