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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結構控制理論的主要模型

資本結構控制權理論以融資契約的不完全性為出發點,以公司控制權的最優配置為研究目的,分析資本結構如何通過影響公司控制權的安排來影響公司價值。自20世紀80年代末該理論產生以來,其研究壹直是學術界非常活躍的領域,並取得了許多創造性的理論成果。如何總結這些理論成果,經驗表明,最好的辦法是解釋這些理論的發展,即壹個理論模型如何突破和豐富原有的理論模型。本文根據各種理論模型在學術期刊上發表的時間順序,將主要的理論模型歸納如下:

1,哈裏斯-萊維特模型

這是最早研究資本結構如何影響公司控制權分配的理論模型之壹。該模型研究了管理者對投票權的控制、負債權益比和M&A市場之間的關系,認為公司現任管理者可以通過提高持股比例來增加投票權,從而增強對公司M&A計劃的控制能力。為此,假設管理者可以通過其股份獲得股權收益,通過其控制權獲得私人收益。

在這種假設下,由於現任經理和他的競爭對手經營企業的能力不同,公司的價值取決於M&A市場的競爭,而這種競爭又受到現任經理持股比例的影響。因此存在壹個權衡問題:壹方面,隨著現任經理持股比例的增加,現任經理掌握公司控制權的可能性增加,從而其收益增加;另壹方面,如果現任經理的持股比例過高,企業價值和經理的持股價值都會降低,因為能力更強的潛在競爭對手成功的機會更少,可能會造成公司活力萎縮。現任管理者的最優持股比例是權衡其控制權帶來的私人收益(或失去控制權後的利益損失)與所持股份的價值損失(或破產可能性增加)的結果。這種權衡的結果其實可以通過選擇最優的負債水平來實現。可見,資本結構的選擇不僅會影響經營者的持股比例和控制權,還會影響M&A市場的競爭[3]。

2.Stalz模型

它與上面提到的哈裏斯-列維模型非常相似,同樣關註管理者控制權與公司並購的關系。但兩者也有區別,主要表現在目標函數上:Harris-Revivo模型以管理者期望效用最大化為目標確定最優控制結構,Stalz模型以投資者期望收益最大化為目標確定最優控制結構[4]。

3.阿洪-博爾頓模型

盡管上述兩個模型都討論了資本結構選擇與公司控制權安排之間的關系,但它們都忽略了壹個重要事實,即不同的公司控制權安排實際上是不同的契約安排。因此,在研究資本結構選擇與公司控制權安排的關系時,應該考慮公司控制權的契約性質。

Ahon-Bolton模型已經朝著這個方向邁出了壹步。Ahon-Bolton模型利用不完全契約理論研究管理者(只有技術沒有資本)和投資者(只有資本沒有技術)之間的最優控制安排。這個模型假設壹個公司可以獲得壹個可以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的可驗證的貨幣收入Y,但是管理者可以獲得壹個不可驗證的、不可轉移的私人收入T,這就導致單純追求貨幣收入的投資者和同時追求貨幣收入和私人收入的管理者之間的利益沖突。為了抑制這種利益沖突,使總收益(y+t)最大化,最優的控制結構應該是:如果貨幣收益(或管理者的私人收益)與總收益單調遞增,那麽投資者(或管理者)的單邊控制可以達到最優的社會效率;如果貨幣收入或私人收入與總收入之間不存在單調遞增關系,那麽控制權的相機轉移將是最優的,即當公司經營狀況良好時,管理者獲得控制權,反之,投資者獲得控制權。其中,“相機轉移控制權”的思想是模型的核心,它關註破產機制在債務契約中的作用[5]。

4.Hart模型

阿洪-博爾頓模型雖然抓住了控制權最優安排的關鍵方面——“控制權相機轉移”,但這種控制權轉移是隨機的,或者是以壹種可驗證狀態的現實(如收入和利潤水平)為條件的,而不是以無力償還債務本息為條件的。Hart模型不僅吸收了Ahon-Bolton模型“相機轉移控制權”的創造性思想,而且進壹步完善和發展了Ahon-Bolton模型。

在不完全契約條件下,哈特模型引入了“公司持續經營與公司清算”的矛盾,研究了最優融資契約及相應的最優控制權結構,得出了三個重要結論:第壹,如果融資方式是發行有表決權的普通股,則股東持有控制權;第二,如果融資方式是發行無表決權的優先股,管理者將擁有控制權;第三,如果融資方式是發行債券和向銀行借款,控制權仍在管理者手中,但前提是按時償還債務本息,否則(即破產),控制權將轉移給債權人。此外,模型還註意到短期債務可以控制管理者的道德風險,而長期債務(或股權)可以支持公司的擴張,因此認為應該在兩者之間權衡最優的資本結構[6] (P322-370)。

5.拉裏夫·曼模型。

上述模型基本上研究了兩種基本融資工具(債券/股票)對公司控制權安排的影響,但未能解釋各種融資工具的具體形式(如可轉換債券、股票優先購買債券等)的影響。)論公司控制權。拉裏夫曼模型在這方面進行了討論。

Laarif-Mann模型通過比較分析可轉換債券與標準債務的混合所有權,認為當壹個風險投資家不可能在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條件下重新談判控制權轉移時,他最有動力提高努力,因為這樣做不僅可以增加他的支付,還可以提高他行使可轉換權利的可能性。換句話說,設計壹個合適的可轉債可以讓企業家更加努力,在混合所有制下選擇正確的行為。因此,在資本市場多變的經濟環境下,選擇帶有期權的公司債券,如可轉換債券,對有效安排公司控制權、改善委托代理關系具有重大影響。

需要指出的是,經濟學家和金融理論專家不僅提出了上述理論模型,而且用大量的實證數據來論證這些理論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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