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登記:先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
2.制定公司章程:根據公司類型,制定相應的公司章程。
3.提交材料:提交以下材料: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證、股東身份證、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承諾書、備案表等。
4.繳費: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印章備案等各項費用的繳納。
5.現場核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提交的申請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進行現場核查。
6.核發營業執照:經批準後,即可領取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印章備案證等相關證書。
申請超市經營許可證所需的基本資料如下:
1,企業名稱和經營範圍。
2.註冊地址和實際營業地址。
3.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職務。
4.投資方式和出資額。
5.商業術語。
6.銀行、賬戶等基本信息。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具體操作流程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申請前咨詢當地工商局或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具體辦理流程和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組成、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以該名稱作為登記項目。
第二十二條
登記機關作出準予登記決定的,應當向申請人發出準予個體工商戶登記通知書,並在10日內向申請人發放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個體工商戶不予登記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