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壹個以上電子商務平臺上從事經營活動的,需要向登記機關登記其從事經營活動的多個網絡經營場所。需要註意的是,網上經營場所註冊的個體工商戶只能通過互聯網開展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居住房屋用途進行線下生產經營活動,並應做出相關承諾。
申請使用網上經營場所登記註冊個體工商戶應提交的材料如下:
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書。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網絡經營場所使用證明(電子商務平臺出具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委托代理人證明(委托時需要)
需要註意的事項
(1)在填寫《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的“經營場所”欄時,申請人應填寫電子商務平臺名稱和網絡經營場所網址(如某平臺網址,其中不需要填寫“https://”或“http://”)。申請人在多個電子商務平臺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填寫多個網絡經營場所的網址。
(2)經營者應在申請書中明確寫明“本人承諾僅通過互聯網開展經營活動,不擅自改變居住房屋用途用於線下生產經營活動”並簽字。
(3)申請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按照名稱登記的有關規定辦理。這麽多網上能用的名字,可能都用不上。
(四)網絡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是指載有網絡經營場所經營者名稱、身份證號、網址等基本信息,表明申請人合法使用網絡經營場所,申請人從電子商務平臺獲取並打印的證明材料。
⑤由於需要從居住地確定登記的管轄單位,外來從業人員需要提供居住證或暫住證,相應的鎮街會根據以上居住地進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