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農業抗風險能力,加快現代農業發展,促進農村產業振興,保障農民穩定增收,根據2021號《政策性農業保險協調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通知》(永農保[2021]4號)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標
2021年度,在全區試點推廣早、晚稻種植“全成本加收益”保險。寧波市農保辦將適時啟動提高雜交水稻制種、小麥、生豬保障水平方案,全面推進種業保險發展,繼續做好農村產業基礎保險和創新保險發展工作。
三。主要任務
(壹)開展早、晚稻種植“全成本+收益”保險試點。在試點期間,早稻和晚稻種植的新舊兩種保險產品並存。規模種植戶自己投保,散戶集中在行政村投保。按照農民自主選擇險種和保險金額的原則,自願投保,願意辦全部保險,也應該辦全部保險。寧波市農保辦將加快對雜交水稻制種、小麥種植、生豬生產全成本的排查,試點新型保險產品,提高風險保障水平。
(2)全面推進種業保險發展。寧波市農保辦將積極開展我市省級以上審定推廣的糧食、蔬菜、畜禽、水產等品種的種子生產產業保險,分散種子生產和推廣風險,促進我市種子企業穩定發展,增強抗風險能力,推進種子產業強市建設。
(三)加大農村工業基本保險發展力度。根據《寧波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協調小組關於加快推進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甬農保〔2020〕5號)關於到2025年實現農村產業保險全覆蓋的要求,寧波市農保辦將鼓勵農業保險經營機構加大研發力度,全方位、多層次推進農業保險發展,落實新險種保障相關規定,研究新險種發展財政激勵措施,計劃2021年推廣。
(四)有序推進創新保險發展。寧波市農保辦將鼓勵農業保險機構深入生產壹線,充分了解產業發展痛點,堅持微利和可持續發展原則,開發氣象指數、農產品質量、物價指數、保險加期貨等創新險種。繼續推進“政策性保險加商業附加險”試點,對投資大、收益高的農村產業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現代農業園區,繼續鼓勵探索政策性保險疊加商業保險或純商業保險試點,各級政府繼續給予政策支持。
(五)優化保險機構運營模式,促進農業保險市場有序競爭。中央保險和地方特色保險將繼續由* * * *管理,份額將適時優化調整。鼓勵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自主參與農業保險市場,適度競爭,激發農業保險市場活力,切實維護農民利益。
(六)開展保險產品績效評估和業務跟蹤。寧波市農保辦將對已試點三年的險種進行綜合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對保險條款、保額、費率、財政補貼等進行修改。修訂溫室作物種植保險、露地蔬菜種植保險等保險條款,完善條款內容,優化賠償處理方式。對長期無業務或覆蓋面低的險種進行追溯、評估和清理。
(七)建設農業保險信息監管和服務平臺。寧波市農保辦將探索數字化農業保險監管新模式,構建農業保險監管服務體系,采集農業農村大數據和農業保險數據,避免重復投保和虛假投保事件,通過浙江辦、浙江政釘釘和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公眾微號建立農業保險產品超市,開展保險知識和產品網上宣傳,推進網上投保、投訴和理賠,提升農業保險監管服務水平。適時組織農業保險專題培訓,提高農業保險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增強服務“三農”意識,提高服務“三農”水平。
四、工作要求
(壹)及時完成農業保險績效評價。按照鄉村振興對農業保險的考核要求,區農保辦切實保障農業保險財政扶持資金,逐步轉變支農方式,逐步將部分農業補貼改為農業保險。各鎮、街道、農保業務機構要積極配合區農保辦,圍繞組織實施、規範管理、經費保障、保險覆蓋率、農民滿意度五個方面,及時完成農保績效自評工作,自評報告要在12年底前報市農保辦。
(二)加快財政補貼資金結算。市農保辦繼續委托第三方進行審核,從2021起,采取年初預撥、次年結算的方式,將市級以上農業保險專項資金直接撥付給保險機構。區農保辦還采取年初預撥、次年結算的方式撥付應由區級承擔的保險補貼資金,並在收到市農保辦提供的上壹年度農業保險審核報告後2個月內完成與上壹年度保險機構的資金結算。
(3)加強總結和宣傳。區農保辦和農保管理機構將通過制作宣傳冊、畫報、信息推送、上門講座、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加大對農業保險的宣傳力度,確保農民有渠道、能及時熟悉保險產品的保障內容和特點,不斷提高獲得感和幸福感。同時,及時對保險產品的開發、推廣、承保理賠和監管情況進行年度總結,不斷提高農業保險的管理水平。
動詞 (verb的縮寫)翻譯和口譯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