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是指公司的實際管理者,即實際負責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代表法人進行民事活動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但50%以上的控股股東和30%以上實際控制上市公司表決權的股東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求的條件:
1,法人有年齡限制:
(1)必須年滿十八周歲;
(2)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法人必須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3.法人必須是具有壹定管理能力和專業知識的法人組織內部成員;
4.法人必須是從事法人經營活動的人;
5.法人必須是執行機構的主要負責人;
6.法人必須按照法律和法人章程規定的程序依法產生和登記。
綜上所述,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就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俗稱法定代表人。但在公司的實際經營管理中,法定代表人可能只是名義上的人物,並不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公司的實際管理人為實際控制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註冊。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二百壹十六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壹)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控股股東,是指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股比例低於50%,但其表決權足以對股東大會和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3)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控制公司行為的人;
(4)關聯關系,是指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其他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關系。然而,國家控制的企業並不僅僅因為它們受國家控制而有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