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最突出的特征是行為人試圖使被害人產生認識上的錯覺,從而有意識地將自己所擁有或持有的財物交付給行為人或放棄所有權,或免除行為人返還財物的義務。
發生勞動爭議時,可采用以下方式解決:
1,勞動者可以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勞動監察;
2.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解除勞動關系是基於未發工資,也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3.如果有欠條,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中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二百六十九條經過改造的搶劫犯罪分子,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隱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汙、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