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公司作為獨立法人,享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公司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如果股東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權利逃避債務,可以起訴公司和股東;否則,他們不能起訴股東。
起訴的過程:
1.調查取證:當事人應當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
2.起草起訴狀:當事人應當依法起草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狀,闡明自己的訴訟請求、訴訟事實、理由等。,並附上相關證據;
3.提交起訴狀:當事人應當向被告住所地或者事件發生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同時交納訴訟費用。法院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五日內向檢察官發出受理通知書;
4.被告答辯:被告收到起訴狀後,應當在法定期限內進行答辯,闡述自己的意見和看法,並附相關證據;
5.庭審:庭前準備完成後,法院會安排庭審。庭審中,當事人可以進行辯論,法庭可以詢問當事人或者證人,查閱證據。
6.審判裁定:法院經過審理,根據調查取證、當事人陳述和現有證據,作出判決或裁定。判決、裁定壹經宣布,即發生法律效力。
在民事訴訟中,起訴的條件如下:
1.有訴訟請求:即檢察官需要提出明確的請求或要求,要求被告人做某種行為或停止某種行為;
2.有訴訟理由:即檢察官需要提出具體的事實和證據,證明被告的作為或不作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或者有其他違法或侵權行為;
3.訴訟利益:即起訴人需要證明自己的權益確實受到了損失或威脅,需要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訴訟資格:即起訴人需要具備訴訟主體資格,能夠獨立行使訴訟權利,如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5.有法定訴訟程序:即檢察官需要按照規定的訴訟程序進行訴訟,如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提起訴訟,並符合其他訴訟程序的要求。
綜上所述,債權人要追究股東的個人責任,需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股東有違法行為,且該行為導致公司債務得不到清償或造成公司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