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購後如何處理原股東,取決於收購協議。如果股東股權被收購,需要辦理註銷登記,修改公司章程是股權備案的內容。
公司被收購後如何處理原股東:
1.收購部分股東的股權。對於股份被收購的股東而言,公司被收購意味著其股份的轉讓,原股東與公司不再有關聯關系;未收購公司股份的原股東仍為公司股東;
2.應收購公司的所有股份。本次收購意味著原股東全部轉讓股份,原股東不再具有股東資格。同時,公司被收購後,原股東的原始股可以變現。公司章程規定具體分割方式的,按照公司章程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持股比例分割。但分割前應扣除合理的費用和支出。
企業收購是指壹個企業購買另壹個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資產或產權。
壹、公司股東侵占公司財產怎麽辦?
公司股東侵占公司財產的,公司有權要求股東返還被侵占的財產。如果股東拒絕歸還,公司可以提起訴訟。如果侵吞財務的股東是公司員工,可能構成職務侵占罪,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處理。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二、職務侵占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
2、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4.主觀要件,本罪主觀上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財物的目的。
三、職務侵占罪的量刑標準:
1.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犯本罪,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本罪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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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並可以采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
壹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進行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新公司為新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第173條
公司合並時,合並各方應當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