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攜帶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和公司章程到銀行;
2.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股東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向公司提交五個章,包括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
4.在相關文件上簽字蓋章;
5.銀行將資料提交央行審核壹般需要5個工作日;
6.央行批準後,銀行發放開戶許可證;
7.領取銀行收條卡、u盾等開戶資料;
8.完成賬戶存款等操作。
公司開戶的基本要求:
1.公司營業執照:需要公司正式營業執照復印件,證明公司的合法性;
2.公司章程:銀行可要求查閱公司章程,了解公司的經營範圍和股東結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以確認其代表公司開戶的資格;
4.公司印鑒卡和印章:包括公司公章、財務章等。,用於開戶及後續銀行操作;
5.開戶申請:銀行會提供開戶模板,公司需要按要求填寫並加蓋公章;
6.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公司章程規定開戶需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批準的,應提供相關決議文件。
綜上所述,公司開設銀行賬戶需要遵循壹系列步驟,包括攜帶營業執照和公司章程到銀行,提供法人和股東身份證明,提交全套公司印章,相關文件簽字蓋章,等待央行審核5個工作日左右,通過後獲取開戶許可證和銀行信息,完成首筆存款等後續操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第2款
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當憑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開戶許可證申請單位卡。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
文章
銀行結算賬戶按存款人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1)存款人以公司名義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公司的銀行結算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分為基本賬戶、壹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個體工商戶憑營業執照以字號或者經營者名義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應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二)存款人憑個人身份證件以自然人名義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郵政儲蓄機構為銀行卡業務開立的賬戶納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