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債權債務不僅要管,更要管好。如何管理公司的債權債務?我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壹、對公司債權債務進行全面登記。
邊肖經常發現壹些公司的債權和債務是不受管理和混合的。什麽時候履行義務,什麽時候行使權利,沒人管。往往要等到對方債權人催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才發現外債應該履行了。沒有提前做好充分準備,債務到期時,難以調度運營資金等資源,往往導致債務不能立即履行而違約,產生額外的違約責任或經濟糾紛。
更嚴重的是,債權的行使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很多公司的債權有時會超過訴訟時效。對於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即使聘請律師解決訴訟,也往往不了了之。
做好債權債務管理工作,首先要對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登記,無論大小。
第二,做好債務履行準備。
債務到期前,應根據債務標的物的大小和標的物的具體情況,做好履行前的準備工作。信守諾言,認真履行合同。杜絕無端違約責任,增加債務履行負擔,同時避免法律糾紛。
三、到期後即將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應當及時催告。
債權到期後,往往基於業務部門之間的長期合作關系,或者考慮到我們不想因為過度追債而失去客戶資源,只能打電話或者來找債務人友好協商,督促對方履行債務。但對方以各種理由拒絕賠付,而且好像訴訟時效也就兩年。這時,妳應該寫壹封信(特快專遞或傳真等。)明確督促對方履行債務。當然,妳也可以通過電話向對方解釋,這只是“套路”。這樣,債權訴訟時效因催告而中斷,兩年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因此,債權在法律上獲勝的權利可以得到有效保障。
四、到期債權應及時解決。
對於不打算繼續合作或沒有繼續合同基礎的業務單位,如果債權長期逾期,對方始終不履行義務,應及時聘請律師通過訴訟解決。否則,壹旦債務人喪失履行債務的能力或者做好了逃避履行債務的充分準備,合同就成為壹紙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