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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虛擬盤詐騙如何挽回損失

所謂的場外配資平臺沒有經營證券業務的資格,有的涉嫌從事非法證券業務活動,有的甚至利用“虛擬盤”等手段從事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請投資者提高風險防範意識,遠離場外配資,避免財產損失。

如果被騙,請保留好相關證據,基本上可以追回以下幾點:

1,相關聊天記錄

和分析師或者代理商或者打電話下單的人的聊天記錄就是最基本的證據。因為這種證據可以充分反映我們被騙的人被騙的全過程,所以相關分析師或代理人在聊天過程中造成的違法違規行為,在聊天記錄中可以充分體現出來。壹般來說,會員公司或代理商在相關外盤是不允許掛單的,但實際上很多會員公司或代理商掛單,是違法的。有的還代客理財,更不合法。實踐中遇到的問題是,很多當事人只是部分或全部刪除了這類證據,導致關鍵證據缺失,無法形成有效的證據鏈。當然,沒有這樣的證據,不代表不能維權,但還是可以維權的。只是維權的難度會大壹點。

2.相關交易記錄

投資人或受騙人在交易軟件上的整個交易過程,都可以在交易記錄中體現出來。這個證據可以證明在交易所或者平臺上交易資金損失的過程,這個交易記錄只要能上傳到相關的交易軟件上,基本都可以下載。但在實踐中,很多受騙者無法獲取相關交易記錄,主要是因為無法登錄交易軟件,部分交易記錄已經被平臺刪除,這也是壹部分原因。交易記錄也是關鍵證據,在維權過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它是證明平臺非法交易的證據。

3.相關銀行的存取記錄

這類證據是投資人或被害人本人銀行賬戶的資金存取情況,可以反映被害人的資金投資和提取情況。兩者之差,基本上就是投資人的總資本損失。這種證據基本可以被受騙者保存,只需要去銀行打印銀行流水即可。

法律依據:

詐騙罪客觀上表現為使用詐騙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而股票屬於公私財物之壹,股票詐騙罪屬於詐騙罪。首先,行為人實施了詐騙,在形式上包括兩種:壹種是捏造事實,壹種是隱瞞真相;本質上是壹種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簡要總結:

股票虛擬盤詐騙如何挽回損失?如果被騙,請保留相關證據:

1,相關聊天記錄

2.相關交易記錄

3.相關銀行的存取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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