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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結構分散化的影響(利弊)是什麽?

股權分散化:

1.優點:有利於權力制衡和民主決策。

2.缺點:容易拖慢公司的反應速度,很可能錯失機會,降低工作效率。

分散化意味著有大量的大股東持有大量的股份,他們持有的股份更少。

分散

最大股東持股5%

第二大股東持股2%

第三大股東持股1%

第四大股東持股0.5%

集中(註意力)

第壹大股東持股51%

第二大股東持股20%

第三大股東持股10%

第四大股東持股5%

優點和缺點

股權分散化:

1.優點:有利於權力制衡和民主決策。

2.缺點:容易拖慢公司的反應速度,很可能錯失機會,降低工作效率。

股權集中是指大股東控制股份的集中(Shleifer & amp;Vishny,1986),(Burkart,Gromband Panunzi,1998),也就是說大股東要麽自己擔任經理,要麽密切監督管理團隊控制公司政策,而其他股東缺乏反對控股股東決策的能力和動力。

當公司所有權集中且存在控股股東時,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產生兩種相反的效應,即利益協同效應和侵占效應(Shleifer and Vishny,1986)。

壹方面,壹定程度的股權集中使得控股股東擁有更大的收益索取權,使得大股東有足夠的動力收集信息,有效監督管理層,從而避免股權分散情況下股東“搭便車”的問題;同時,相對集中的控制權也保證了大股東能夠對公司的決策行為施加足夠的影響。

施萊弗和毗濕奴(1986)認為,即使在封閉的市場條件下,大股東仍然有存在的必要,因為大股東不僅緩解了股權高度分散帶來的搭便車問題,也有利於M&A活動的順利進行。當公司管理層存在以股東利益為代價建立經理人帝國的行為時,大股東可以通過代理權爭奪或接管的方式進行更換,從而增加公司價值。這就是所謂的利益協同效應。

另壹方面,大股東的出現也給企業帶來了成本。由於大股東的利益往往與公司的其他股東和利益相關者不壹致,他們之間存在嚴重的代理沖突。在缺乏外部控制的情況下,大股東可能會犧牲其他股東的利益來追求自己的利益,這就是所謂的侵占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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