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
內部控制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1
設計目標不集中。
企業在設計內部控制制度時,如果忽略了目標導向,可能會導致設計目標不集中、思路不清晰的問題:壹是註重內部控制的具體目標,忽略了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要為企業發展服務的戰略目標;二是戰略目標調整、經營模式改變後,內部控制程序跟不上企業改革的步伐;第三,內部控制制度側重於查弊和防範風險,忽視財務報告和管理信息的真實、可靠和完整,表現為過程控制和結果控制的失衡。高級管理人員容忍甚至教唆會計造假,為了偽造業績、隱瞞利潤或逃稅而放棄內部控制。
2
臨界控制點偏差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應在層面上覆蓋董事會、管理層和全體員工,在客體上涉及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在過程上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關鍵控制點的選擇是制定內部控制制度的核心,抓住關鍵控制點才能有效避免內部控制真空。例如,銷售收款環節的壹個關鍵控制點是銷售人員不得直接收取銷售款。為了方便工作,壹些企業允許銷售人員在壹定條件下直接收取銷售款。這種內部控制制度使得不法之徒有可能截留、挪用甚至貪汙這筆款項。
三
成本效益不平衡
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需要強調控制效率和效果,合理權衡成本與收益的關系,避免兩個極端:壹是成本節約偏好,即使對於重要業務和事件、高風險業務領域,也不願意投入必要的控制成本;二是控制效率要求高,設計的控制程序繁瑣,管理剛性但缺乏必要的靈活性,實施難度大,效率低。為了掌握成本效益原則,我們需要記住,內部控制並不復雜,而是有用的。
四
沒有個性的復制
由於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行業特點、經營模式、業務規模和企業文化的差異,企業在實施內部控制時也有不同的要求。借鑒別人的經驗無可厚非。如果簡單照搬,內控制度又不能完全體現個體差異,只能算個門面,很難有可操作性。
五
企業發展難以適應。
壹些企業沿襲了內部控制制度的傳統,壹旦建立多年就難以適應企業的發展,使得內部控制制度無法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業務的調整創新和管理要求的提高而得到改進和完善,使得企業面對新的情況和問題毫無對策。因此,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也應與時俱進。
六
部門間協作減少
壹些企業將內部控制等同於內部會計控制,認為內部控制是財務部門監督其他部門的責任,往往形成財務部門只重視內部控制,而得不到其他部門的配合和支持的被動局面。高層管理者尤其是直接負責者的認識誤區、自身能力的限制、管理偏好等因素都可能削弱企業部門間內部控制的協同效應。
七
控制程序脫節
企業內部控制的程序應與業務流程緊密聯系,相關控制要求應延伸至所有業務鏈。業務鏈發生變化後,也應該有相應的控制程序與之相適應,否則可能會出現控制程序脫節的問題。例如,在合同控制中,壹些企業只重視合同的審查和簽署,而不重視合同的執行和變更,或者雖然重視合同的執行,但跟蹤控制程序只涉及最初簽署的合同,沒有深入分析合同變更的原因,沒有認真了解合同條款變更的內容,使控制程序脫節。
八
信任超越監督
企業的組織結構、崗位設置和權責配置要科學合理,保證不同部門和崗位的權責明確,有利於相互制約和監督。然而,習慣替代制度和信任超越監管的問題在許多企業中表現出來。少數人對內部控制有特殊權力,主管監督的部門被邊緣化,不敢行使監督權。
九
系統適應環境
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應基於企業的工作環境。不同的工作環境和人員安排對內部控制有不同的要求。有些企業在海外營業網點不設分支機構,海外營業網點的采購、倉儲、保管、銷售、收款業務完全依靠同壹個部門的工作。隨著網點經營規模的擴大,其獨立經營時間越長,企業面臨的風險越大。在這種商業環境下,如果沒有適當的內部控制制度安排,僅僅依靠內部審計和突擊檢查是無法解決問題的。
10
輕信的管理系統
企業管理系統往往有壹定的局限性。部分企業缺乏對制度流程和內部控制有效性和適應性的評價,流程再造不徹底,管理制度和控制環節脫節甚至矛盾,制度更新不及時,內部控制工作過於依賴管理制度,造成制度流程和控制程序兩條主線的排斥效應,可能造成管理混亂和控制程序失效。
內部控制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
瞬息萬變的市場加劇了企業間的競爭,高科技的廣泛應用帶來了新的經營風險。為了生存和發展,我們必須加強管理,提高效率,充分認識內部控制的重要性。許多單位都把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作為壹項重要任務進行了不懈的努力。但是,由於種種原因,我國仍有許多企業沒有內部控制制度,造成會計信息失真,財務收支管理混亂。目前,我國企業內部控制還存在壹些問題:
1.管理理念不到位,沒有緊迫感。
長期以來,由於受計劃經濟和傳統管理思想、方法和手段的影響,我國壹些企業對會計工作重視不夠,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執行不到位,單位負責人行政幹預會計工作,內部會計監督流於形式。大多數企業管理者對內部控制理論了解不夠,知識貧乏,認識上仍有差距。此外,許多企業對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不夠重視。即使制定了壹些相關制度,也基本是會計管理或財務管理的部門制度,甚至脫離業務,離具體執行相差甚遠。
2.公司治理結構不規範。
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運行依賴於良好的內部公司治理結構。現代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擴大了管理範圍,增加了管理層次,分解了管理職能,客觀上要求規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內部控制,保護所有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但近年來,國企改革後,雖然形式上建立了法人治理結構,但遠未達到內部權利制衡的效果。許多公司有壹個董事長和總經理;在壹些國有企業中,董事會成員都是經理,董事會很難起到監督經理的作用。財務會計信息系統的運行由企業管理者直接領導,財務監督是架空的。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無法建立,內控制度無法有效運行,於是“官給數字,數字給官員”的現象就不可避免。會計信息失真、獨斷專行和腐敗現象阻礙了企業的發展,影響了經濟秩序,是出現虛假數字和虛假報表的重要原因之壹。
3.外部監管環境不到位。
內部控制重在執行。雖然壹些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比較完善,但是外部監督環境不到位,內部控制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以至於很多企業出現了會計造假。如有的單位所有職能部門都設立了銀行賬戶和小金庫,資金管理嚴重失控;有的單位甚至存在負責人攜巨額公款潛逃的現象。失去外部監督權成為腐敗的溫床,行政機關和金融系統幾乎每年都有蛀蟲發生,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國家和人民利益得不到保障。
1.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不斷推進內部控制制度創新。
中國企業內部控制的定位壹直是從基礎審計的角度出發。如果站在完善公司治理、改善國企現狀的角度,需要對內控重新定位,不能只在某些方面進行修補。任何標準化的系統不僅要考慮當前條件的限制,還要有壹些長遠的發展眼光。把制定內部控制相關規範作為完善公司治理和國有企業的重要舉措,在原有內部控制定義的基礎上確定內部控制的定位,並根據當前條件進行修訂,在符合我國國情的基礎上達到國際規範的要求。
2.規範公司治理結構。
從所有者的角度來看,企業不僅要將高層管理者行使權利的過程納入內部控制的監控範圍,而且要將其作為內部控制的重點監控對象。要明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職責,使決策體系、管理體系和監督體系各司其職,協調運行,有效制衡。完善企業內部管理監督機制,強調董事會、經理層和企業財務的監督作用,使會計機構的設置、運行和管理更加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規範的公司治理結構有助於克服管理層的機會主義,為企業內部監督提供更好的外部控制環境。
3.加強外部監管。
目前國企會計造假屢禁不止,歸根結底是因為對會計造假有著巨大的需求。雖然造假有風險,但會計造假帶來的收益可能是幾何級數放大的。相比於造假被查處後的違法成本,前者還是不可抗拒的。“機會收益”和“泄露成本”的比較是造假者決定是否冒險的關鍵。就實際情況而言,要“壓縮”財務造假的“機會收益”是極其困難的,而增加“泄露成本”則是非常現實的遏制手段。為了扭轉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當務之急是加強外部監管,加大司法幹預和懲罰力度,迫使相關人員增強責任感,向企業施加壓力,並將這種壓力轉化為督促企業實施內部控制的動力。
內部控制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
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缺乏對費用的有效控制。
行政事業單位普遍缺乏嚴格的行政費用控制標準,尤其是招待費、辦公費、會議費、水電費等。即使制定了內部開支標準,仍然采用報賬報銷的制度。
2.固定資產控制薄弱
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制度後,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購置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使用管理仍缺乏相關內控,重購置輕管理的現象較為普遍。如未按規定建立定期財產清查制度,對購置的固定資產未及時登記,未登記固定資產明細賬和實物卡片,責任不明確,導致資產賬實不符,造成資產損失。
3.財務管理弱化
財務部門的工作僅限於記賬、核算、報銷,與業務管控脫節。不了解本單位重大事項的決策、執行過程和結果,未對業務部門實施必要的財務控制和監督。票據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制度,存在收入緩繳、挪用公款問題;未及時提交和核銷使用過的票據,容易導致收入不入賬、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4.崗位設置不夠合理
由於種種原因,壹些單位的崗位安排不盡合理,存在壹人多崗、不相容崗位兼職的現象。記賬人員、保管人員、經濟業務決策人員和管理人員沒有很好的分離和制約,存在出納與復核、采購與保管等現象,出現管理漏洞。
5.預算控制薄弱
首先,預算編制比較粗糙。部門預算編制壹般是根據當年的財政狀況、上年的收支情況、預算單位自身的特點和業務進行編制,並沒有細化到具體的項目,所以預算支出無法滿足逐壹核實的要求。其次,預算剛性不夠,預算的計劃性和科學性不強,預算調整和追加頻繁,資金使用不可預測,削弱了預算的約束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