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際收貨公司應具有珠寶、黃金制品的經營範圍;
2、先確認產品的分類,看具體產品的監管,是否需要辦理金證;
3.如需辦證,先與我公司簽訂貿易代理進口協議;
4、收貨公司海關系統備案;
5.提供進口黃金的文件資料:合同、發票、含金量、顏色、毛重、產品名稱、hscode、圖片、說明;
6.黃金進口許可證申請書;
7.用雙頭向海關申報貨物;
8.通關後完成金證驗證。
黃金(鍛造或未鍛造)出口關稅為零,增值稅為零。但是,進出口報關需要中國人民銀行簽發的進出口許可證。由於黃金屬於國家限制出境的資源性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出口黃金都必須具備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專項許可材料,出境旅客還應主動向海關申請攜帶黃金,數量以自用的法定數量為限(壹般不超過50克)。
如果當事人將黃金變相攜帶出境,涉嫌走私,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51條
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文物、金銀等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設立稅務員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