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38年6月+2003年2月,中央匯金公司成立,總部設在北京,代表國家行使國有商業銀行等重點金融企業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2007年9月,財政部發行特別國債,向中國人民銀行購買中央匯金公司全部股份,並將上述股份註入中投公司,作為其對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投資的壹部分。中央匯金公司的重要股東職責由國務院行使。
根據國務院授權,中央匯金公司對國有重點金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代表國家以出資額為限行使國有重點金融企業出資人的權利和履行出資人的義務,實現國有金融資產的保值增值。
匯金集團的特殊性
中央匯金公司不開展任何其他商業經營活動,不幹預其國有重點金融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截至2022年6月5438+2月31日,中央匯金公司的控股和參股機構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光大集團、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有限公司。
中投公司根據國務院的要求持有中央匯金公司的股權,中投公司的投資業務與中央匯金公司代表國家行使股東職能的行為有嚴格的區分。2023年6月5438+10月65438+10月01日晚間,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分別發布公告稱,匯金公司於2023年6月5438+10月1日收到控股股東中央匯金投資有限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a股股份的通知。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中央匯金投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