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和權利保護的最長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第壹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債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債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債務人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借錢不還打官司需要準備什麽證據
(壹)證明當事人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其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等身份證明資料。
2.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等主體登記材料。
3.訴訟法律關系發生變化後當事人名稱發生變化的,應當提交變更登記材料。
(2)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借據、還款承諾書等。
(三)、每筆還本付息的借款收據或付款憑證的還款證明。
(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提供訴訟請求中要求支付的本息金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余額的計算清單和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