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註冊公司 - 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

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

法律分析: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金融控股公司監管,明確要求規範金融綜合經營和產融結合,加強對金融控股公司的整體監管,加快補齊監管體制短板。《金融調控辦法》的頒布實施,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金融監管辦法》遵循宏觀審慎管理理念,以合並報表為基礎,以全面性、連續性和滲透性為原則。對非金融企業投資控股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依法予以準入和監管,規範其經營行為。《金融監管辦法》的實施將繼續堅持金融業整體分業經營優先的原則,從制度上把工業部門和金融部門隔離開來,有利於金融控股公司持續健康發展,防止風險交叉感染,進壹步促進經濟金融良性循環。

法律依據:《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

第壹條為規範金融控股公司行為,加強對非金融企業設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督管理,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設立,控股或者實際控制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僅進行股權投資管理,不直接從事商業經營活動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本辦法適用於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為境內非金融企業、自然人和認可法人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機構跨行業投資控股形成的金融集團,參照本辦法確定監管政策標準,具體規則另行制定。

本辦法所稱金融機構包括以下類型:

(壹)商業銀行(不含村鎮銀行)和金融租賃公司。

(2)信托公司。

(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四)證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

(五)人壽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六)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機構。

  • 上一篇:ipo審計風險的成因有哪些?
  • 下一篇:海外公司來中國投資需要做哪些準備?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