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方向時出錯。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消息,10月27日,寧波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向東夏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戴威發出消費限制令。前者是ofo運營的主體。目前戴威已經接到34個限制消費的命令。
消費限制令顯示,2019 11 10月21日,法院對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峽大通”)行政非訴案件進行立案執行,因東峽大通未在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款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相關消費的規定》第壹條、第三條之規定,法院對東峽大通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債務履行直接責任人、實際控制人)戴偉進行下列高消費和不必要的消費行為:
(1)乘坐交通工具出行,選擇飛機、火車、輪船二等艙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的;
(三)購買房產或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場所進行辦公;
(五)購置非業務必需的車輛;
(6)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收費高的民辦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如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壹等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