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徐xx,男,1966年7月出生,原系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住。xx省xx市xxx村xx巷xx號。電話:13xxx。
被申請人: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X區xX街號(郵寄地址:xx路xx號丁咚大廈)
法定代表人:陳xx電話:0355-7xxxx13xxx。
請求的項目: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xxx元;
2、支付扣除申請人的出差津貼和申請人的出差墊付款xxx元;
3.支付xx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月薪xxx元,工資的25%)* * XXX元;
4.被申請人應當承擔勞動仲裁費;
事實和理由:
2005年9月,申請人正式到被申請人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工作,擔任副總經理。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任職期間,應聘者勤勤懇懇為公司出謀劃策,經總經理批準後舉辦了壹系列活動,使公司從最初的幾輛車逐漸發展到現在的70多輛車。
今年,我為公司完成了春運。由於公司新車註冊延遲,我沒有按預定時間到達。預定任務xxx萬元,實際回收xxx萬元。除去費用,每輛車的凈利潤仍能達到xx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是前所未有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由克扣了我的工資、補貼和應報銷的業務費用。
基於上述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我們對妳提起訴訟,請求依法裁定,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我在此傳達
Xxx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徐x x
2006年11月8日
看,我去偷,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