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是導演?
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是公司董事會成員,是公司重大決策的參與者,也是監督公司決策執行人員的參與者。可見,董事是控制公司、監督決策執行的人。代表股東管理公司是董事最基本的職能。
2.主席是什麽?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和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屬於董事會的職責範圍。他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壹般不做個人決策。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表決權。
3.什麽是主管?
監事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的董事、經理和財務行使監督職能。
二、如何設置兩人有限公司的管理層
1.我國《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因此,如果成立董事會,董事會中必須至少有三名董事。
2.我國《公司法》第五十壹條規定:“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壹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3.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在兩人有限公司中,由於只有兩個股東,很難設立董事會(更不用說改選董事長了)。但兩個股東可以召開股東會,推選占公司資本比例較大的股東為執行董事,另壹個出資較少的股東為監事,執行董事兼任公司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