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醫療保險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等等。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失業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繼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後,進壹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舉措。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主要是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進行制度安排。這壹制度的出現在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過程中具有重要意義,為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我國醫療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組成部分之壹。它是為補償工人因疾病風險而遭受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
醫療保險基金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參保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本人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少職工因患病和治療所承擔的經濟風險。
農村醫療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的壹部分,我國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63.91%。農村醫療保險可以使農民享受到農村醫療保險的好處,也是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經濟建設的重要環節之壹。
城鎮醫療保險與農村醫療保險的待遇差異;
城鎮醫療保險分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由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承擔,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由城鎮居民個人承擔。
戶籍在農村的,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養老保險。但是醫保不能轉,養老保險可以轉。醫保待遇差別不大,農村相對更適合,因為國家財政有專項資金補貼,所以交的錢少,但待遇不比城鎮差;城鎮的養老保險比農村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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