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馬爾康縣馬爾康鎮達薩街2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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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電話:0837-2822701
傳珍:0837—2823884
機構性質:行政
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提出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的建議;負責本轄區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賠償工作。
(二)負責本地區各類企業(含外商投資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並實施監督管理。
(三)依法監督檢查市場競爭,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依法監督市場交易,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負責查處經銷摻雜使假、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
(五)負責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和監督。依法監管經紀人和經紀機構。
(六)依法實施經濟合同行政監督,查處利用合同詐騙等違法案件,組織企業開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動;負責監督動產抵押物的登記和拍賣。
(七)負責商標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組織評選和推薦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印制;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評估機構的工作。
(八)負責廣告和廣告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九)監督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個人合夥企業和私營企業。
(十)負責本地區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人事、計劃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對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訓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和行業協會、學會、消費者委員會的工作。
(十壹)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部部門:
辦公室:協助主任處理日常工作,起草、審核相關文件;負責文秘、政務信息、督查、文件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接待、統計、機要管理、信息管理和綜合會議組織工作;承擔綜合研究,協調整體研究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目標管理;負責政府宣傳工作,制定政府宣傳計劃並組織實施。
人事教育處(掛離退休人員工作部牌子):組織管理本系統及事業單位、直屬事業單位、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副局長及本級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系統組織建設、隊伍建設、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基層開展評比表彰和創先爭優活動;負責本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稱的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的評定;研究制定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老幹部管理工作。
計劃財務部:組織實施財務監督管理規章制度、措施和方法;管理本系統的資金、財務、設備和國有資產;編制系統預算計劃,審核決算計劃;辦理各種資金的收付;監督檢查各縣局財務、會計和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本系統的材料、設備和票據的管理。
法律部:負責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規的調研和統籌;負責本局審理案件的審核;承辦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工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聽證;組織實施執法責任制,指導本系統的法制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工作,制定法制宣傳計劃並組織實施。
監察室:對本單位及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務院、省政府、州政府決定和命令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本單位黨組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幹部;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紀檢監察機構報告,經批準後有權進行初步核實;受理對管轄範圍內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投訴、檢舉和申訴;按照有關規定,查處轄區內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協助本單位黨組做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監督檢查本單位及所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督促、協調本單位及所屬系統研究制定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制度和措施;負責本單位及所屬系統的財務、資金、基建審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委工作;領導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工、青、婦等群眾團體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規範市場秩序和交易規則的規章制度、具體措施和辦法;依法組織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負責各類市場的登記管理和監督管理,規範市場開放、交易和服務行為;監督管理經紀人和經紀機構;組織和監督拍賣行為;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整治。
企業登記監督管理部(掛外商投資企業登記部牌子):組織實施企業登記管理、監督管理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辦法;組織管理企業登記,核準登記單位名稱;審批、核發轄區內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營業執照,並監督檢查其登記註冊情況;指導、協調和查處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和非法經濟組織的行為;指導和協調全州企業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辦事處)和其他營業性機構的登記初審、年檢和日常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組織管理活體產品抵押登記,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登記管理、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具體辦法;調查掌握當地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情況,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登記註冊、名稱核準、年檢和照片貼花工作;查處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指導和協調全州個體私營經濟的登記、監督和管理工作;指導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公平貿易科(隸屬消費者保護科):組織實施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規章制度、具體措施和方法;監督檢查市場經營者的交易行為;組織查處市場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案件;監督和協調本系統查處經濟違法案件;會同法律事務部門承辦案件的復議工作;會同計劃財務部門,做好工商系統辦案經費和罰款、辦案裝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經濟檢查支隊辦案;組織實施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規章制度、具體措施和方法;組織查處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負責“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
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商標和廣告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具體措施和方法;組織對商標和特殊標誌的使用以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監督管理;負責商標印制的監督管理;組織查處本地區重大商標違法案件;指導和協調商標違法行為的查處,負責壹般商標侵權糾紛的行政調解;保護商標專用權,引導和支持企業爭創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組織實施廣告及其他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審批國有廣告經營單位,頒發廣告經營許可證;審核並上報中外合資、合作廣告企業;依法查處虛假廣告和違法廣告;對廣告經營單位進行年度經營資格檢查;指導廣告審查機構的廣告審查工作。
直屬分公司(掛經濟檢查支隊牌子):登記、監督、管理國有企業及其參股公司;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查處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建立“12315”投訴舉報中心,負責消費者投訴舉報;對進入國有市場的現場經營單位、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進行登記、監督和管理;審批、註冊、監督和管理國有企業和國有商標印刷單位的商標;國有廣告經營單位的審批、登記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和管理國有企業合同;完成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代理服務中心(企業):負責代理機構的後勤服務保障;承辦機關委托的部分行政事務;承擔主管部門委派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實現經營性資產的保值增值。
領導名單:
魏平:黨委書記、主任。
張光明: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俊:黨組成員、副局長。
郭啟金:黨組成員、副局長。
何明華:黨組成員、黨委書記。
紮西彭初: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劉衛芳:研究員。
柳巖:副研究員。
彭迪:副總幹事。
吳:副研究員。
領導分工:
魏平:董事、黨委書記。主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全面工作。
張光明: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市場、檢驗、公平交易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分管市場監督管理、經濟檢查支隊、公平貿易和消費者權益保護。聯系州消費者委員會。
李俊:副局長、黨組成員。負責企業、個人、商標、廣告、直屬分公司。協助魏平同誌分管財務工作。分管企業登記監督管理科、個體私營企業監督管理科、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直屬分局、計劃財務科。聯系州個體勞動者協會。
郭啟金:副局長、黨組成員。負責法制工作,協助魏平同誌負責人事教育、扶貧、地方誌編纂工作。負責人事教育和法律事務。
何明華:黨委書記、黨組成員。負責本機關黨的建設、本機關思想政治工作、本機關隊伍建設。分管黨委辦公室、團支部、婦聯、工會。
紮西彭初: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協助魏平同誌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和基本建設工作。分管監察室和基建辦公室。
劉衛芳:研究員。負責主任交辦的調查研究工作。
柳巖:副研究員。負責主任交辦的調查研究工作。
彭迪(副處級):協助魏平同誌分管老幹部工作,分管離退休工作部和幹休所。
吳:副研究員。協助魏平同誌負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常工作,分管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