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概念不同
1.企業法人主要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組織,通常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義務的獨立單位,最常見的是公司。
2.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指代表企業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是企業法人成立時向政府報送備案的負責人。審批後不能隨意更改。
3.企業法定代表人需出具書面授權委托書。企業或單位派出處理事務的代表,未經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不能產生法定代表人。
(2)不同的權力機構
企業法定代表人行使權力時應得到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只能在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範圍內代表法人開展活動。該行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為,但對法人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企業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直接行使職權,但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
(三)生產方式不同
企業法定代表人由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產生。沒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無法產生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上級委派或由企業主管部門選舉產生。
(4)變更程序不同。
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不需要登記,但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需要辦理登記手續。
(5)法律責任不同。
企業法定代表人造成的損失或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超出授權範圍造成的損失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承擔;企業法人是公司等組織,其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職權的自然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法規有效性驗證:2024年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