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營運資金的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現金、存貨、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預付賬款等。在調查的基礎上,預測各種資金周轉次數的變化,合理估計借款人的流動資金。
在實際測算中,借款人的流動資金需求可以參考以下公式:流動資金金額=上年銷售收入×(1-上年銷售利潤率)×(1+預計年銷售收入增長率)/流動資金周轉次數, 其中:流動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平均收款期-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周轉天數= 360/周轉次數應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應收賬款余額預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預收賬款余額存貨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存貨余額預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預付賬款余額應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應付賬款。
2.預計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預計借款人的流動資金需求扣除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和其他融資,可以預計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流動資金-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渠道提供的流動資金。
3.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1)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情況(如借款人所處行業、規模、發展階段、談判狀況等),分別合理預測借款人應收賬款、存貨、應付賬款的周轉天數,並可考慮壹定的保險因素。
(2)對於本集團的關聯客戶,合並報表可用於估計流動資金貸款的金額。納入合並報表的成員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總額原則上不能超過預計值。
(3)對於小企業融資、訂單融資、預付租金或臨時性大額債務融資等。,在交易真實性的基礎上,在保證有效控制使用和支付的同時,可根據實際交易需求確定流動資金的數額。
(4)對於季節性生產借款人,可按年度連續生產期為計算周期估算流動資金需求,並根據支付周期合理確定貸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