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按其凈利潤的壹定比例提取的儲備基金和企業發展基金,以及中外合作企業在合作期間按規定用利潤返還投資者的投資,也作為盈余公積,在“盈余公積”科目下設置明細科目。
壹般盈余公積分為兩種:壹種是法定盈余公積。上市公司法定盈余公積按稅後利潤的10%提取,當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額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不得提取。二是任意盈余準備金。任意盈余公積主要是上市公司根據股東會決議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別在於它們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是根據國家法律或行政法規提取的;後者由公司自行提取。
公司提取盈余公積主要可用於以下兩個方面:
(1)用於彌補損失。公司虧損時,應當自行彌補。彌補虧損的方式主要有三種:壹是用次年的稅前利潤彌補。按照現行制度,公司虧損時,可以用未來五年實現的稅前利潤彌補,即以稅前利潤彌補虧損的期限為五年。二是用以後年度的稅後利潤彌補。公司發生的虧損五年未全部彌補的,應當用所得稅後的利潤彌補未彌補的虧損。三是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公司用提取的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時,應由公司董事會提出,股東大會批準。
(2)資本化,即所謂的“紅股”。公司將盈余公積轉為資本時,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盈余公積實際轉增資本時,應當按照股東原持股比例結轉。盈余公積轉增股本時,轉增股本後留存的盈余公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盈余公積的核算
企業按規定提取盈余公積時,應當提取盈余公積金額。
借方:利潤分配-提取盈余公積
貸款:盈余公積-壹般盈余公積
企業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時,當期按時彌補的虧損金額。
借:盈余公積-壹般盈余公積
商品: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轉增
企業用提取的盈余公積增資時,應當按照批準的數額進行增資。
借:盈余公積-壹般盈余公積
貸款:實收資本或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