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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裏的監事和董事有什麽區別?

1.職責不同:主管是主管;董事是執行者。

2.行使權利不同:監事負責監督;董事做出決策,並對公司的內部和外部事務負責。

3.目的不同:由於公司股東分散,專業知識和能力差異很大。設立監事是為了防止董事會和經理層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董事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

擴展數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二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設壹至二名監事。

監事會應當包括適當比例的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壹,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會設主席壹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並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提名壹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2.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人數為3 ~ 1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為5 ~ 19。董事會成員可包括公司員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選舉產生。非職工代表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董事任期自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計算,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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