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目前P2P平臺只有6家,但受制於P2P平臺的“金融難民”數量並沒有減少多少。據不完全統計,因P2P平臺的雷電風暴導致本金無法收回的有近千萬人,無法收回利息的出借人總規模應該達到數千萬甚至更多。
P2P平臺全面清退,多個省份禁止所有P2P業務。這些退役的平臺很少有能支付所有出借人資金的,連本金支付都很少。
平臺被要求清退,大多選擇分期償還貸款人本金,不再計算利息。這些平臺分期償還出借人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公司退社前的剩余資金,這些資金遠遠不足以償還出借人的本金。
P2P業務被清退後,平臺沒有註資,意味著平臺不能靠投資賺錢,意味著公司沒有賺錢的能力,只能希望平臺通過法律等途徑盡快收回借出的本金。
P2P平臺的貸款利息遠高於銀行。所以能選擇P2P借貸的客戶壹般都是貸款被銀行拒絕的客戶。也就是說,壹些在征信等方面有問題的客戶。如果他們希望這些信貸本身不是好客戶來還錢,還是有點太樂觀了。
然後就是很多P2P平臺跟壹些大公司合作,借錢給他們,包括壹些房地產公司,貸款上億。這些公司之所以選擇在P2P平臺借款,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項目的評估風險太高,銀行不願意放貸。
這些項目的高風險意味著項目成功的可能性低,也就是說項目失敗的可能性很大。壹旦項目失敗,P2P平臺上的這些貸款就浪費了,沒有收回的可能。
從這個角度來看,P2P平臺能把出借人的資金全部歸還的可能性還是很低的。
除了已經退休的P2P平臺,還有很多平臺被直接立案,甚至有少數實際控制人被判刑,這意味著在這個平臺上完全拿回本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在已經清退的平臺中,也有因為無力還款而被立案的例子,但目前還是小數,所以出借人要時刻關註平臺的動向,發現問題及時報警,盡力挽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