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有形動產融資售後租回服務的納稅人實行“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
二、繳納房產稅:
如果融資租賃業務涉及不動產,也需要繳納房產稅。承租人應當從融資租賃合同約定的起始日的次月起,按照房產殘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沒有約定起止日期的,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承租人按照房產殘值繳納房產稅。
三。契稅的繳納:
由於在融資租賃期間,房產的所有權仍屬於出租人,房屋所有權並未發生轉移,因此在融資租賃期間無需繳納房產契稅。但融資租賃期滿後,承租人購買房屋,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承租人應當照章繳納契稅。
對於特殊的售後回租業務,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權在出售時發生轉移,需要按規定納稅。回租合同期滿,承租人回購原房屋和土地所有權的,免征契稅。
四。印花稅的支付:
對為開展融資租賃業務而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其載明的租金總額,按照“借款合同”稅目統壹按0.5%的稅率蓋章。
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與出租人簽訂的出售和回購租賃資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稅。
動詞 (verb的縮寫)繳納企業所得稅: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依據;租賃合同未約定支付總額的,以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依據。在會計核算中,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由此產生的稅收差異需要進行稅收調整。
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不確認為銷售收入,融資租賃項下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的賬面價值計提折舊作為計稅依據。融資租賃產生的利息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