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公司的名稱要求
壹是“少、短、響”,爭取字數少、筆畫少、字體結構符合美學原則、易寫易記。在同樣的信息傳遞過程中,產品名稱越短越好,產品名稱越短越有優勢。所以產品名稱壹般不超過四個音節,因為筆畫少的字容易讓大眾記住,“少、短、響”是決定名稱成功的條件之壹,比如日本的三洋、日立、東芝、索尼、奔馳。
第二,產品名稱要念在嘴上,有清脆整齊的效果。如果名字難念,也會影響傳播效果。
第三,意思要正確,沒有不雅的和諧。
金利來遠東有限公司的創始人曾憲梓曾談起他的名牌產品“金利來”的命名過程。金利來英文的本義和直譯應該叫“金獅”。金獅領帶壹生產出來就投放市場,先給領帶做促銷,但是禮貌的道謝,拒絕接受這個牌子的領帶。曾先生很疑惑。壹天,曾先生帶了兩條金獅領帶給他的壹個親戚。沒想到,親戚不高興地說:“我才不拿妳的領帶呢!”凈虧損,凈虧損,什麽都虧了。“原來在廣東和香港方言中,“金”“京”“獅”的讀音差不多,曾先生的這位親戚是個很在意的人。香港人多,很明顯“輸”字是忌諱的。當晚,曾老師徹夜未眠,絞盡腦汁想把“金獅”改名。最後金利來改為意譯和音譯相結合的吉祥名稱“金利來”,即Gold翻譯為“黃金”,lion音譯為“利來”。這個名字很快被大家接受,很多打領帶的商人當然要“金利來”。
第四,名稱要悅耳,符合語音學規律,有優美的旋律和抑揚頓挫。如果名字都是平濁音,那麽名字讀起來相當平,聽起來有節奏。如果都是雙音節的字,人們要花很大的力氣去發音,聽起來也很單調。所以名字由兩個音調組成,產生壹種節奏和諧的旋律效果,悅耳動聽。
第五,不要侵犯同類企業的產品名稱專用權。
第六,產品信息辨別。產品名稱的發音和含義會影響消費者先入為主的直覺或感受。壹般來說,消費者對新的聯系人名稱會有壹個直觀的判斷:其名稱應該是某壹類商品。比如“娃哈哈”、“大泡泡糖”的產品,明顯是針對兒童和青少年的。因此,產品命名涉及到產品概念、產品功能、產品的特殊性能、市場定位、使用方法、給消費者帶來的滿意度、與競爭對手產品的關系、媒體傳播計劃、產品與公司名稱和現有商標的關系等。
第七,形象壹致。企業的產品應與其企業形象壹致,商號與公司從事的行業不應相互矛盾。NIS設計的名字,可以達到形象統壹的目的。
第八,專名敬業,名副其實。
名字是事物的專屬符號,只有名副其實才能準確反映事物的特點,讓人讀起來通順,也就古人所說的“名正言順”的意思。所以“名副其實”是壹個重要的命名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