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所有投資人都是自然人,那就是“私人有限責任公司”。
如果壹個或多個投資者不是自然人,則為“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擴展數據
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責任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由50名以下股東出資設立的經濟組織。各股東以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我國法定公司有兩種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特性
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company)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組織形式,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
它的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需要發布公告或賬號。特別是公司資產負債表壹般不公開,公司內部機構靈活。其缺點是由於不能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範圍和規模普遍較小,難以滿足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
因此,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的形式壹般適用於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對於創業來說,有限責任公司是更適合的企業類型,大部分投融資方案和VIE結構都是基於有限責任公司設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