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商業的本質是什麽?1.企業性質分類。
關於公司和企業的類型,我國公司法、合資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都有相關規定。企業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即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合資企業、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其他企業。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其中有限責任公司又分為國有獨資公司和非國有獨資公司。從廣義上講,國有公司可以以出資額來區分,分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和國有參股公司。
二,它們各自的含義和區別
1.國有企業:指企業所有資產歸國家所有,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的非企業經濟組織。不包括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國有獨資公司。資產投資的主體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即國有企業。
2.集體所有制企業:壹部分勞動者共同擁有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的壹種形式。中國是最早在農業、手工業、商業和服務業中通過社會主義改造建立起來的集體所有制經濟。其特征在於:
第壹,生產資料屬於集體經濟成員,他們共同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成員按對集體經濟的貢獻分配經營成果。
二是其公有制程度低於全民所有制,範圍更小。第三,集體經濟單位之間存在差異。在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集體所有制經濟的實現形式也在發生變化,出現了許多新的聯合體。管理並不局限於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制、統壹生產經營、單壹按勞分配,而是實行了集體所有制、分散經營、負盈虧等多種形式。
3.合資企業:合資企業有三種形式:法人合資企業、合夥合資企業和合同合資企業。企業或者企業與事業單位聯營,組成新的經濟實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經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的企業稱為合營企業。
4.外資企業:壹般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三類外商投資企業統稱為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它是經我國有關部門批準,遵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從事壹定的經營活動,由壹個或多個外國投資者和中國投資者共同或獨立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改革開放以來,外資企業已經成為中國企業制度的組成部分。辦好外資企業對吸引外資、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擴大出口渠道具有重要意義。
5.私營企業: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制,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依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和《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登記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企業。"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資金的構成和結構。
問題3:什麽是商業投資?簡單來說,企業資產投資就是生產產品的正常運轉和整個生產過程中投資的推進,比如購買機器和原材料。而金融資產投資是利用流動資產和壹些容易變現的資產進行金融投資獲利。
問題4:商業的本質是什麽意思?商業性質有三種形式。這三種形式是指:* *舉辦非營利性,非* *舉辦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商業性質和經濟性質有本質區別,不應該混淆。應該註意不同之處。
問題5:什麽是商業用房?營業用房是指利用房屋進行各種經營服務、生產經營(辦公)等經營活動的房屋。
這個定義是從用途上界定和區分房屋是否是營業用房;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軍隊占用的房屋不屬於營業用房。
就是從房屋主體的角度來界定和區分是否是營業用房;
人們從不同的角度得出不同的結論是很自然的。後者的“不歸屬”可以理解為“不被重視”。
如果同時用絕對的“是”和“不是”來理解兩種判斷,那就是死路壹條。
比如,根據第壹次判決判定為營業用房的房屋,在第二次判決中被主體“占用”,即不納稅,
如果變更後的科目或以上科目不屬於“自用”,應按營業場所納稅。
所以在不同的條件下,會出現不同的結果。
另外,我國的法律是壹個還在完善中的體系,不同的法律對同壹主體從各自的角度會有不同的規定。稅法和物權法可能都有關於經營性不動產的規定,這很正常,有時不僅重復,甚至矛盾,但也很正常——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我國法律制度規定“新法優於舊法,特別法優於特別法”
看得出來樓主很認真
但有些問題不必太認真。
中國的法律本身也在逐步完善的過程中。
再者,法律之間需要相互補充和完善。
問題6:什麽是經營性資產總額-金融資產-貨幣資金高於經營性現金=經營性資產?
問題7:什麽是經營性和非經營性項目?經營性項目是指營利性項目,非經營性項目是指非營利性項目,比如公益性項目。
問題8: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經營性質是什麽?10芬私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
問題9:運營的本質是什麽意思?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合資企業、股份合作企業、私營企業、個體戶、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稱為經營性質。
問題10:商業的本質是什麽?1.企業性質分類。
關於公司和企業的類型,我國公司法、合資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都有相關規定。企業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即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合資企業、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其他企業。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其中有限責任公司又分為國有獨資公司和非國有獨資公司。從廣義上講,國有公司可以以出資額來區分,分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和國有參股公司。
二,它們各自的含義和區別
1.國有企業:指企業所有資產歸國家所有,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的非企業經濟組織。不包括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國有獨資公司。資產投資的主體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即國有企業。
2.集體所有制企業:壹部分勞動者共同擁有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的壹種形式。中國是最早在農業、手工業、商業和服務業中通過社會主義改造建立起來的集體所有制經濟。其特征在於:
第壹,生產資料屬於集體經濟成員,他們共同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成員按對集體經濟的貢獻分配經營成果。
二是其公有制程度低於全民所有制,範圍更小。第三,集體經濟單位之間存在差異。在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集體所有制經濟的實現形式也在發生變化,出現了許多新的聯合體。管理並不局限於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制、統壹生產經營、單壹按勞分配,而是實行了集體所有制、分散經營、負盈虧等多種形式。
3.合資企業:合資企業有三種形式:法人合資企業、合夥合資企業和合同合資企業。企業或者企業與事業單位聯營,組成新的經濟實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經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的企業稱為合營企業。
4.外資企業:壹般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三類外商投資企業統稱為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它是經我國有關部門批準,遵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從事壹定的經營活動,由壹個或多個外國投資者和中國投資者共同或獨立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改革開放以來,外資企業已經成為中國企業制度的組成部分。辦好外資企業對吸引外資、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擴大出口渠道具有重要意義。
5.私營企業: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制,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依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和《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登記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企業。"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資金的構成和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