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是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的經濟組織,每個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註冊流程:
1.準備5個以上的公司名稱供工商局核實;
2.印章刻制廠刻制的壹套印章分為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時在銀行開立驗資賬戶,存入投資款;
3.整理資料,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4.整理資料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5、整理資料到國稅局辦證處辦理國稅證;
6、組織向地方稅務局申請地方稅收信息;
7.在驗資賬戶開戶銀行或其他銀行開立公司基本存款賬戶;
8.公司會計整理資料,去國稅分局辦理公司備案和報稅。
綜上所述,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原則主要采取規範主義原則,即除非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必須經過批準,只要符合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就可以直接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