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參考如下:
1.申請人只需註冊壹次,四個工作日後即可拿到有稅務登記號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的營業執照,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做到壹證代替三證;
2.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3.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各類組織從事社會經濟活動的通行證;
4.稅務登記證是指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時所出具的登記證明。三證整合後,稅務登記程序如下:
1.提供的資料:營業執照、代碼證、國稅地稅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
2.處理過程
(1)到政務大廳辦理三證合壹;
(2)去地稅辦理地稅登記,然後去分局大廳登記;
(3)到國家稅務局大廳及其地稅分局大廳報名;
(4)重新辦理國稅地稅三方協議;
(5)補發計費系統;
(6)重新刻制發票專用章;
3.登記前,如果納稅人屬於壹般納稅人,開具的專用發票和開具的專用發票都要在國稅登記前認證,避免登記後因稅號不同而無法認證的麻煩。
綜上所述,三證合壹是指將企業依次申請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整合為壹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