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儲量占全球近50%,資源優勢得天獨厚。由於公司直接從包鋼集團購買礦漿,公司原材料成本不包括采礦、選礦等成本,與其他稀土企業相比,公司具有明顯的成本優勢。以2009年為例,公司向集團采購中礦和尾礦4300萬元,僅占銷售收入的1.7%。
稀土應用產業鏈延長,長期享受政策紅利。公司正在通過收購、聯合、重組向下遊極具發展潛力的深加工領域延伸,包括:稀土鐠、釹-永磁釹鐵硼、稀土鑭-鎳氫動力電池、稀土鈰拋光材料、稀土銪-熒光材料。稀土在低碳新材料行業的應用將逐漸成為稀土需求的主要方面。2009年,稀土在新材料領域的應用比例已經達到壹半以上,約為50.69%,未來有望發展到70%。其中,永磁電機是推動釹鐵硼需求的重要引擎,節能燈和鎳氫電池的推廣也將推動稀土需求的爆發式增長。
政策導向加速稀土行業整合。包頭稀土壹體化模式以統購統銷的方式有效控制原材料供應和產成品銷售,提高對上遊資源的控制力。包鋼稀土成立國際貿易公司,不僅僅是在采購和倉儲,還起到整合的作用。壹方面,稀土開采總量指標相對穩定。我們預計,未來壹段時間,國家控制的開采總量指標仍將保持小幅穩步上升的態勢。另壹方面,出口配額將逐年減少。到2015年,出口配額總量控制在每年3.5萬噸以內,出口進壹步細分,部分品種禁止出口。在政策導向上,已審核的稀土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以及正在醞釀的《稀土行業準入條件》、《稀土行業發展專項規劃》、《稀土行業發展政策》等草案,都強調提高集中度,提高準入門檻,將國內近百家稀土分離企業重組為20家,從而形成國內稀土產品的定價權。因此,加強國家對稀土行業的控制,對稀土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