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養殖不是增值稅納稅人,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第壹款規定,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壹款規定,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範圍限定如下:
第壹款第(壹)項所稱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畜牧業和水產業。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所以養殖企業免增值稅。
2.水產養殖公司需要繳納哪些稅?
養殖公司不需要交增值稅,但是要交企業所得稅。如果有進出口貨物,也需要繳納關稅;農場占用耕地的,還需要壹次性繳納耕地占用稅。但水產養殖有很多優惠政策,從事農林牧漁項目的企業收入可以減免。
承包灘塗從事海水魚類貝類養殖,符合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條件的,要註意是減半征收,而不是完全免征。從事農業生產是直接從事農業種植、收割、飼養、捕魚等。自產自銷是自產自銷的行為,而通過收購、生產、加工銷售的農產品不免稅。
免稅農產品必須是初級農產品,即通過簡單的烘幹、腌制、切片等粗加工方法制成的農產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或減征企業所得稅:
(壹)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二)國家支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和經營收入。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保、節能、節水項目的收入。
(四)合格技術轉讓收入。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