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安部“12 1”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和火災事故調查專家組初步調查,事故起火點位於城市大廈B座泰禾金尊府項目38層電梯間內,起火物質為電梯間內堆放的雜物和廢棄裝修材料。因施工企業為方便施工,擅自將消防水箱騰空儲水,消防設施未能發揮作用,火勢迅速蔓延;企業施工人員違規滯留工地。10人死亡,5人受傷。其他相關情況正在進壹步調查中。目前,公安機關已對相關企業1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參與城市建築火災事故的人員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65438+2月1,城市大廈B座火災事故發生後,公安部門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偵查。目前,* * *已查獲涉案人員11人,均已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壹步審理中。所涉人員的詳細情況如下:
林,男,35歲,上海人,天津泰和金輝置業有限公司。
於,男,36歲,山東人,天津泰和金輝置業有限公司。
王,男,44歲,北京人,天津泰和金輝置業有限公司。
王某某,男,34歲,天津人,天津泰和金輝置業有限公司。
蔔某某,男,34歲,河南人,天津泰和金輝置業有限公司。
白某某,男,32歲,天津人,天津泰和金輝置業有限公司。
張,男,41歲,天津人,天津泰和金匯置業有限公司。
李某某,男,38歲,天津人,北京星河景觀工程有限公司。
張,男,27歲,黑龍江人,北京星河景觀工程有限公司。
左某,男,42歲,黑龍江人,中集李三裝飾集團有限公司成員
王某某,男,56歲,江蘇人,北京百合建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目前,公安部門正會同有關部門進壹步加強調查取證,確定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依法打擊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