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宏慈對憲政的考察包括對各國議會的參觀、對地方自治的考察以及與各國壹些專家的交談。日記中提到了11個議會。基本上每個國家都參觀過議會大廈。當然也凸顯了戴宏慈此行的目的和使命,他是“考臣”之壹。
代表團主要訪問了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等國的議會。戴宏慈主要記錄了以下幾個方面:壹是議會的結構。他了解到,各國的議會大多分為上下兩院。在美國,“上院參議員由各省選舉產生……每個省兩名……任期六年……下院參議員由地方政府選舉產生。”在上議院,副總統是議長,主要是“討論法律的人多”,而在下議院,選議長的人多,主要是“籌款的人多”。2.成員的資格、人數、任期和選舉辦法。各個國家對譯員的選舉資格和方式都有規定,弘慈也對此做過調查。第三,眾議院的程序。戴宏慈經過調查發現,各國都有自己的辦法和規則,但基本原則是保持權力制衡,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即“三權分立”。他認為這個方法是最好的。正所謂“歐洲國家有自己的政治制度,法律完善”。但戴宏慈在這裏只是粗略地描述了他所訪問的各國的議會制度,並說:“他的書比較詳細,我就簡單描述壹下,以備查閱。”“他的書”指的是代表團回國後的奏折和戴宏慈、段方寫的《各國議會制度》壹書,後面會提到。
經濟
經濟調查的內容更加廣泛。日記中主要有對銀行、金融的檢查,對各國工業、工廠的檢查。戴宏慈出國時是財政部右侍郎,在考察途中被提拔為財政部部長。財政部是朝廷的“錢袋”和戶籍管理部門。戴宏慈對這方面自然是非常重視的,所以當時的壹些記載就說“戴大臣去見銀行家,專察金融”。
宏慈壹般檢查銀行的主要設施、工作原理和安全措施。在日本的時候,我在日記裏記錄了橫濱正金銀銀行各樓層的結構和設施,甚至提到了對員工效率的監督措施。在銀行的二樓,妳可以通過眼睛觀察員工的工作狀態。“誰勤快誰懶,無處可逃。”他很受鼓舞。他認為“任何政府辦公室都應該把這作為教師的好方法,而不是銀行。”也就是說,其他政府機關可以采取這種方式來監督員工,保證工作效率。戴宏慈也拜訪了很多銀行,都很用心,不時補充自己的理解和看法,以便回國時做壹些選擇。
在美國時,戴宏慈邀請某大學經濟學教授景琦講理財要領,將收益大致分為六個方面,即“第壹,設置平色的權重;第二,各省單獨設局為宜,這樣轉換可以便宜直接,不要用各省的名字;第三,根據人們的消費程度,確定鑄造量;第四天,宜先定英鎊價,避免虧損;第五,以模仿各國存款為標準為宜;六月六日,宜借錢鑄金幣,輔之以紙幣。”戴宏慈把這些信息都寫了下來,都是為了回國後的實際發展。
工業
至於工業的考察,無論在哪個國家,戴宏慈都參觀考察過很多工廠和公司。在各國工廠中,戴宏慈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考察壹個工廠:1。規模和設施;二、工作流程;三、職工福利和後勤服務情況。為了更好的解釋和比較,戴宏慈還列出了詳細的表格,比如對比美國東部的紡織廠和織造公司;詳細描述了世界上壹些大型文明公司,希望了解國外大型公司興盛的原因,從而為回國後在國內建廠提供寶貴的經驗。
教育
在普通教育方面,他們參觀了各國的壹些中小學。戴宏慈認為,“德國教育行政管理準備充分,專業化程度高,教學理念廣泛流行,故有歐洲學術領頭羊之稱。”於是他更加關註德國的教育,率團訪問了德國的很多學校。通過考察,他認識到:“考察東西方各國的教育制度...對所有國家都非常重要。普通人不是培養少數人才,而是培養大多數人。.....今天中國正在振興學術,重視普通的學習是應該的。”可見,通識教育是為了提高全民族的文化水平和素質,戴宏慈把通識教育的考察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
他們對高等教育的調查主要是關於美國、德國、英國等國家的大學。他們和普通教育壹樣,從學生和教師數量、學校設施、是否有女校等方面進行調查。戴宏慈在日記中詳細記錄了這些方面,可見他確實做了細致的調查。在特殊教育方面,主要參觀考察了各國的工藝學校、技工學校、農學院、電力學院、化學學院、海軍院校和軍校,並重點考察了美國和德國,試圖借鑒國外先進國家現代特殊教育的發展和管理經驗。
從以上可以看出,戴宏慈率領的考察團的主要考察內容與當時中國的實際情況是分不開的。那時,中國的教育現代化剛剛起步。雖然早就知道“富國始於學術”,知道“自1998年起,明廷詔令興學,世風日下”,但“方法多樣,目的未盡壹致,宏觀規定未定,流弊愈演愈烈”,還是要對各國的教育普及、學校開辦、設置學校所需經費、師資數量、所教科目等有所了解。
裁判的
戴宏慈對司法機關的考察主要包括對外國法院、警察局和監獄的考察。法庭現在是法院。在德國,戴宏慈參觀了普魯士法院,主要從內部設置、運作原則、刑事記錄方法等方面進行了考察。特別是第三個方面,戴宏慈覺得外國的編纂和記載“有條不紊,卓有成效”。雖然罪犯的犯罪記錄已經分離多年,但只要查壹下這些檔案,“有沒有積壓就能查出來”,所以弘慈覺得這個可以效仿,回國後也要學習。但作為當時的戶籍處副處長,他馬上意識到,中國的戶籍非常混亂,“不先編戶籍,年齡欄統計”是不可能編這種累犯的檔案的,於是他認為“戶籍不清,壹切無從下手,還不如單獨查案。”因此,梳理戶籍,建立合理的戶籍制度,就成了首先要做的事情。
他在派出所參觀的時候看到國外是用指紋法定案的,然後他又去了登記處參觀。他看到這裏的戶籍登記很細致,戶籍管理政策也比較嚴格。弘慈在這裏看到了整理戶籍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他們回國後不久,清政府就開始查戶口。
戴宏慈等人還考察了美國、德國、法國等國的監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是監獄成本。每次去監獄考察,宏慈都會認真記下所需費用,以備回國時參考。第二,監獄的設備和環境。戴宏慈看到,每個監獄都有高墻隔離犯人,每個監獄按規模劃分為不同的監室,男女分開,並在監室中央設置高臺,防止犯人逃跑,而在監室裏,床、桌、日用品壹應俱全,“夥食也幹凈,有牛羊肉、面包、清水”,還有醫療室給犯人體檢、治病;對比當時中國監獄犯人的生活,他們感嘆“監獄還得苦犯人”。第三,監獄管理方法。對囚犯的管理:基本上每個監獄都允許囚犯學習藝術和勞動,以便他們在出獄後掌握壹些技能,以備將來謀生之用。探視制度:服刑人員可以有機會見到自己的親屬,進行簡短的交流。獎懲制度:對於表現好的人,可以根據情況減刑提前釋放,而再犯的人會被關進監獄,自由受到束縛。第四,考察罪犯的教育方法。這也是壹個重要的方面,戴宏慈對此做了詳細的調查和記錄。監獄裏有教室。“教的科目有德語、宗教、唱歌、工業、哲學,每天三四個小時不等。”五.調查女子監獄。“戴端集團”參觀了美國的監獄,還參觀了女子監獄。戴宏慈覺得“幽靜街”和客棧沒什麽區別。女囚是學藝術的,所有的課都是用針縫的。“也許他的敘述有點誇張,但當時中國的女性沒有社會地位,中國幾乎沒有真正的女子監獄。與此相比,西方國家的女子監獄自然要先進得多。
“戴端集團”視察的範圍非常廣泛,還包括各國的軍事視察,以及對劇院、博物館、消防、交通、報紙、旅遊資源、華僑華人的視察。戴宏慈在日記中記錄了所有的考察情況,並補充了自己的看法,對他回國後這些方面的建設和發展有很大的參考價值。回京後,22日、23日壹再召見大臣戴端,戴宏慈聯名上書,前後9封,內容廣泛,主要包括要求為安全起見速定國家,要求設立設立編制局改變官制作為立憲準備,主張教育改革,要求重視軍政, 根據各個國家建立良好的法律來指導人民,並打破界限來維持公共秩序和要求編纂憲法。 在妥協中,他們都說“憲政之善”,尤其是在戴鴻慈身上。當時各報刊出“原主張立憲者,法務部尚書戴宏慈,外官林少年,以官制修改為始,多以二人之言為據”。可見,戴宏慈是當時北京官員中頗有名氣的憲政倡導者,回國後壹直在為之努力。
除上述之外,他還牽頭編寫了《歐美政治及其他國家政治家精要》,並出版了他此行的日記,即《九國日記》。《歐美政治要義》第十八章根據清政府的需要,列舉了當時歐美各國的憲政情況,涉及面很廣。《各國政治家》壹書共分三卷,共133卷。它根據類別列出了各國的總體政治形勢,主要側重於政治方面。《出使九國日記》是光緒丙午年(1906)十二月由農工商部技術局印刷科印制,第壹書局發行。日記名叫《九國》。事實上,他們* * *去了十五個國家。這本日記寫得很生動。除了日常的敘事,還包含了作者對沿途風土人情的感受和記錄。這是壹部具有很高歷史、文學和旅遊價值的作品。
戴宏慈多次被召見,與其他大臣討論憲法事宜。經過壹個多月的爭論和協議,清廷於光緒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頒布憲令,宣布此時“唯有及時詳審核議,仿行立憲,統壹朝廷大權,公共行政,以建立國家永恒道德之基礎。”並決定“從官制入手。”戴宏慈作為“五臣”之壹,以禮部尚書為決定官制的大臣,親自參與清末改革。新官制度確定後,他成為司法部第壹部長。最後,清末改革從官制的建立入手,決定對外立法、行政、司法采取“三權分立”的制度。得到文官改革總務部認可的王慶認為,除了眾議院負責立法,內閣大臣負責行政之外,“司法權屬於司法部,大理院是法官,司法部監督,都與行政官員對抗,沒有約束”。協議達成後,清政府於9月20日頒布了關於官制改革的上諭,將刑部改為法務部,為專職司法行政;大理寺改為大理院,主管司法審判。戴宏慈從禮部尚書變為法部尚書,沈家本被任命為大理院正卿。
壹方面,清政府要模仿西方實行“司法獨立”,司法部成為最重要的部門,弘慈為首任長官。壹方面可以看出被重用,地位越來越重要。另壹方面反映了他的勇氣和“創新”的改革意識,因為“中國是習慣生,大部分都不想當刑官”,弘慈知道自己法律知識欠缺,卻敢於擔當這個責任,試圖領導壹個全新的部門給大家新政的形象。而且通過海外考察的經歷,也提高了自己的認識和知識水平,希望能全心全意為清政府的新政出力,使中國走上富強之路。
首先,戴宏慈帶領司法部清理積壓案件,制定新的法律法規,維護司法獨立。司法部由刑部改過來,繼承的都是舊事,特別是因為清朝實行秋審制度,有些死刑案件為了慎重而積壓,過了秋再重審。時間長了,積累了大量未清理的案件。現在司法部要出臺新政策,首先要做的就是清理監獄。清理這些案件,壹是先規範審判方式,以免積累更多新的案件。戴宏慈的普法部改變了秋審的緩決辦法,認為“緩決比秋決更復雜”,不如“省事再審決”。為了不形成新的積壓,在改革之初就要規範制度,改革以前的方法,采用更有效的方法;二是清理積壓案件。戴宏慈等。曾播放《查處緩刑20次以上罪犯的理由》,闡明這些罪犯的具體原因,依據新法對罪犯進行減刑或免刑,提出合理的處置處理辦法,要求各省據實努力清理積壓,使改革後的法科呈現新氣象。
在制定新的法律法規時,內容涉及面很廣。根據筆者收集的資料,可以總結為:壹、統壹章程。司法權不僅應該獨立,而且應該統壹。隨著清政府中央集權的衰落,地方督撫的權力逐漸增大,很多省份都有自己的章程,全國並不統壹;現在戴宏慈掌管司法部,自然希望統壹各省的法律。正所謂“我是執法政府,刑章必繪為壹體”,於是以他為史的法務部重申已頒布的新章,如停止酷刑、采用西方罰金等,企圖強化由肉體刑向自由刑轉變的意識,目的在於“統壹法權,慎人之命”。第二,附帶民事賠償的刑事訴訟。這是壹個更現代的方面。在清政府之前,刑民不分,行政權和司法權混合。現在,對於戴宏慈為首的司法部來說,當然是壹個進步。戴宏慈等人認為,雖然新章改後可以對戲殺、誤殺、誤殺三罪從輕處理,但應當對被害人家屬給予適當補償,否則要求對死者家屬進行賠償和補償,使各省政府整體遵從。三、秋季復習法。秋審制使得壹些案件無法及時處理,造成積壓。現在準備立憲,“刑法壹直在減,如果還是不減,肯定不是控制復雜的辦法。”以戴宏慈等人為首的司法部對此高度重視,專門下令程錚廳及以下兩個部門負責,要求現在每個案件都要分清真假,盡量壹次審理清楚;只有那些確實暫時不能處理的,才會進入秋審,秋審的程序和步驟都會簡化。正所謂“其繁似簡”,這樣“勘探的勞動可以省在外面,浪費的成本可以省在裏面”。第四,法院設立法,法官的選任等方面。在過去,所有官員的任命和調度都由吏部管理。現在法律部門獨立負責司法行政,法官、檢察官等“司法人員不同於普通行政官員”,屬於司法系統,需要壹定的專門專業知識。官制改革後,他們的選拔權、任免權、調度權逐漸從官制部門轉移到法制部門。司法部先後制定了《法官晉升規則》、《法官處分規則》、《法官補缺輪換表》,規範了法官的任用和獎懲。
其次,以戴宏慈為首的法務部頒布法令,討論大臣們的奏折。法務部剛成立的時候,國內外大臣談的事情很多,所以法務部要壹個接壹個地討論和答復,解釋疑點。接受或拒絕建議,並說明理由。根據筆者收集的資料,司法部對所有朝臣的奏折都非常重視:壹方面,對朝臣的建議是否采納給予答復。另壹方面,盡力用新的方法和規定解釋朝臣奏折中的疑點,讓大家了解和理解司法部的所作所為。
第三,戴宏慈領導司法部改善監獄管理,建立模範監獄。戴宏慈等人之前出訪他國時,對各國監獄都很關註。他深刻認識到中國監獄腐敗的現狀,並在國外進行了細致的考察,對東西方國家監獄的建築風格、經費和管理進行了細致的考察。回國後,作為司法部長,他在新政中要求改善監獄管理。“今天各國監獄的協議,如果我國不變,壹定會讓人忍氣吞聲。”而且,新刑法必須在現在的憲政改革中實施,而“在監獄的壹端,現實與新法律之間存在著壹種隱藏的關系。監獄制度壹日不改,新法永遠不適用,修改後的法律無效”,所以監獄改革是第壹位的,也是迫切的。
戴宏慈為建立模範監獄付出了很多努力。壹個是選擇史靜的模範監獄的地址。第二是為史靜模範監獄籌集資金。建立類似西方國家的監獄需要大量投資,但司法部的費用無法滿足,於是請求清政府下令分支給予援助。三是監獄規模和結構的規劃。當時中國的監獄條件很差。“監獄又窄又擠。夏天人多,疫情頻發。冬天又冷又裂,又凍又逼,死了壹個又壹個。”戴宏慈等人既然想改善監獄管理,當然要重新規劃監獄的內部結構。他打起了模範監獄的主意,給它畫了壹個藍圖:監獄外面有墻有河,大致分為後、中、前三個區域,有瞭望塔、教學室、函授室、門衛室、車間、浴池、炊事室、消毒室、圖書室、閱覽室、犯人接待室、仿外國模式。四是督促各省創建示範監獄。監獄管理改革不僅應在首都進行,還應在所有省份進行。考慮到財力的不壹致和各省監獄管理的原有狀況,戴宏慈等人適度放寬了規模,要求各省的模範監獄在宣彤之前三年全部建成。第五是對監獄官員的管理。以前獄官腐敗,現在戴宏慈等人對此非常謹慎,嚴格選官,壹視同仁,滿漢不分,力圖革除官僚習氣,表現出新的風格和新的規定。第六,頒布新的壹章處理犯人,重申不允許隨意拷打,允許他們在監獄裏學習藝術和贖回工作,試圖逐步將對犯人的肉體懲罰轉變為束縛人身自由的自由懲罰和給予他們緩刑教育和技能的教育懲罰,類似於東西方先進國家的做法。
可見,從監獄的選址、規劃、經費籌措到監獄的修建,戴宏慈都傾註了不少心血,《清史稿》上說:“終日談變法,雖有損國家,但成果新鮮。是法制的錯嗎?但是,改好壹點的,沒幹完的,就叫監獄。”監獄改革成為當時改革中最有成效的壹個方面,應該說與戴宏慈領導的法律部分是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