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官
2.人民陪審員
3.起訴人
4.公務員
5.律師
6.擁護者
7.司法鑒定人
8.公證人
9.警察
所以違法犯罪不僅會毀了自己,還會對子女以後的生活或就業造成壹定的影響,但不會對三代人造成影響。
父母有犯罪記錄或父母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對子女的工作有以下影響:
1.子女報考公務員政審不能通過;
2.如果孩子報名當兵,對家庭背景有嚴格要求,孩子不會通過政審;
3.孩子報考軍校,嚴格的政審可能會不及格。
父親入獄對子女的影響包括:會影響子女政審,難以在國家單位工作,報考軍警學校有限制。父親入獄後,犯罪記錄終身無法消除,無法證明自己沒有犯罪經歷,子女很難通過政審。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會對孩子產生影響: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者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明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自己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國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的活動。
作為孩子的直系血親,父親的犯罪記錄主要影響孩子的政治審查。如果報考特殊崗位,如警察等相關崗位,還需要提供三代以內近親屬無犯罪記錄的證明。
父親入獄對子女考警校等需要政審的學校、當兵政審、入黨政審都有影響。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被查出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非應屆畢業生、服務不滿兩年的公務員和被開除不滿五年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三條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 * *黨籍;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有法律禁止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