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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壹男子出獄後央求被關在保險櫃裏。

吉林壹男子因案被捕後,保險箱被警方扣押。出獄後,他索要被扣押的保險箱,但壹直沒有找回。具體是什麽情況?跟我壹起看看吧~?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公安局拘留白山市江源宋萬運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博壹事有了進展

?2022年6月4日,張博收到白山市公安局2021 1作出的刑事賠償復議決定書。該文件稱,白山市公安局認為江源區公安局作出的不予刑事賠償申請決定不符合規定,責令江源區公安局繼續審查張博的國家賠償申請。

?此前有報道稱,2016,張博因涉嫌騙取國家燃油補貼被逮捕。他留在辦公室的壹個保險櫃被江源警方扣押,至今未找回。2021年6月,張博向江源區公安分局提出刑事賠償申請,要求江源警方歸還保險櫃。江源警方起初拒絕接受,隨後拒絕了張博的賠償申請。白山警方兩次責令江源警方繼續審查張博的賠償申請。

?案件落網後,保險櫃被警方查封。

?2016九月底,張博因涉嫌騙取國家燃油補貼被逮捕。他聲稱自己辦公室的壹個保險櫃也被江源警方查封。在被保釋並返回辦公室後,他發現辦公室的個人保險箱不翼而飛。後來他才知道,辦案民警在他被抓的當天就查封了保險櫃。

?2065438+2008年2月,張博再次被拘留。2019 12 11江源區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張博有期徒刑兩年三個月。張博服刑至2020年6月7日出獄。此後,他再次向江源區公安局索要保險櫃。

?張博說,保險箱裏有壹些文件和至少30萬現金,但他無法提供證據證明:誰沒事拍自己的保險箱並錄下另壹段視頻來保存??另壹方面,張博說,江源警方曾告訴他保險箱是空的,但警方從未向他發出扣押程序,警方帶走保險箱時,他或他的家人不在場。

?兩次賠償申請兩次被駁回,上級警方兩次責令其繼續審查。

?2021年6月底,張博向江源公安分局提出刑事賠償申請,要求江源公安分局返還保險櫃。江源區公安局於同年7月9日作出的駁回刑事賠償申請的決定,表明該局已依法履行了張博主張的保險箱返還程序。因此,張博的賠償請求不屬於國家賠償範圍,決定不予立案。

?張博不服,向白山市公安局申請復議。同年9月1日,白山市公安局第壹次作出《刑事賠償復議決定書》,以江源公安局作出的《駁回刑事賠償申請決定書》不符合規定為由,責令江源公安局繼續審查張博的賠償申請。

?2021 10年10月29日,江源區公安局作出《刑事賠償申請駁回決定書》,以國家賠償申請主體不合格為由,決定駁回申請。

?之後,張博再次向白山市公安局申請復議,要求返還被扣押的保險櫃及保險櫃內財物。白山市公安局作出的2021、12、31刑事賠償復議決定書顯示,江源區公安局作出的刑事賠償申請駁回決定不符合規定,責令江源區公安局繼續審查張博的國家賠償申請。

?張博的委托代理人、律師張翔宇認為,江源警方應對其扣押的合法性承擔舉證責任,應提供從扣押到打開保險櫃的同步錄音錄像,以還原扣押過程,證明涉案保險櫃內財物的數量、名稱、特征等事實。

?截至記者發稿時,江源公安分局局長張國輝尚未回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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