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IPhone的iPod功能不行

IPhone的iPod功能不行

張德斌以為荊州市公安局在回答關於他恢復警銜的問題時如此被動,是因為還有另外壹種情況:他被判刑後,荊州市公安局為他整理了壹份幾年前荊州市公安系統贈送的案件及警察犯罪的標書,名為《警醒》,而這本書的編者正好是荊州市公安局的壹位領導。

法治周末記者孫發自湖北荊州

50歲的張德斌原本的身份很艱難。

他的工作單位是湖北省洪湖市公安局,現在治安大隊工作。在外人看來,他是警察,但和* * *,不壹樣,他不是完全意義上的警察。因為張德斌沒有警銜,除了穿警服別無選擇,自然沒有執法權。

6年前,張德斌已經有了警銜,但壹系列錯案迫使他脫下警服。

壹年前,錯案被撤銷,但他的警察身份始終無人問津。

壹年多來,為了徹底恢復警察身份和三級警督的軍銜,遲德斌壹直在指導向上級私人保安機關反應,向新聞媒體投訴。

在張德斌看來,這原來是壹件很簡單的事情,也不知道為什麽有人要從中作梗。

警察被逮捕,警銜被撤銷。

6年前的2004年8月3日上午,還來得及吃午飯的張德斌被洪湖市檢察院瀆職侵權偵查局工作人員帶走,因涉嫌贊助犯罪分子藏匿地點罪被刑事拘留。

張德斌被關押在湖北省仙桃市第壹看守所。此時,他的身份是治安大隊副中隊長。

張德斌被刑事拘留是有前因的。

據了解,2001年4月6日晚,洪湖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不費吹灰之力就抓獲了犯罪嫌疑人陳斌。經過3個地方,也就是4月9日晚上,他們將在陳彬被捕,他們在那裏做生意。同年6月28日,陳彬被判三年監禁。

刑警大隊第壹次抓到了空氣。洪湖市檢察院的指控是,張德斌事先告訴陳彬“公安局昨天有大動作,刑警隊要抓妳”,陳彬立即關上門出去了。

事實上,德-張斌和陳彬確實是有意識的,他們有壹點關系。

但是2001年4月6日晚上,這個時候張德斌在哪裏呢?

2000年5月5日,張德斌被派到幾十公裏外的龍新鎮派出所擔任副所長,代表治安大隊“創建人民滿意的派出所”。2001年3月8日回到治安大隊,直到6月份才占據任何統治地位。

在此期間,16年4月至1年6月,張德斌還到湖北省荊州市參加警銜晉升活動。

針對洪湖市檢察院的指控,張德斌認為,2000年5月至2006年6月5438+0期間,他沒有在公安局參加過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農資利益安排和詳細行動,基本不知道刑警大隊要抓捕老斌,自然不存在向鮮斌泄露信息的問題。

在張德斌零口供的情況下,洪湖市檢察院仍於2004年6月向洪湖市法院提起公訴。

洪湖市法院采納了檢方的證據,但認為張德斌對陳彬的犯罪活動沒有盡到詳細的禁止義務,主體不成立,不構成協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最後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張德斌有期徒刑1年。

張德斌當即上訴。

他認為,控方證人的證詞在時間和地點上都不壹致,控方證人都沒有出庭作證。其次,認定他故意泄露秘密罪不符合正當法律和《竊密法》的秘密等級。

2005年3月,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他的上訴。

隨即,張德斌被“雙開”。

2005年8月,洪湖市公安局撤銷了張德斌的人民警察身份和三級警督警銜。

錯案得到糾正,“雙開”被撤銷。

2005年8月2日,張德斌出獄。然後他就走上了代表之路。

張德斌說,從偵查階段到審訊階段,沒有查證他是如何知道“刑警要抓陳彬”這壹消息來源的,也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向陳彬泄露了這壹消息。洪湖市檢察院指控他電話通風報信,但沒有電信部門的詢問記錄。

荊州中院駁回其上訴後,張德斌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湖北省高院裁定荊州中院再審。2009年3月27日,荊州中院作出再審終審判決,撤銷兩份裁定,宣告張德斌無罪。

再審決定,從再審情況看,沒有證據證明張德斌知道逮捕陳彬的名字,泄露國家秘密的唯壹直接證據是陳彬和另壹人的證言,但他們的證言在張德斌泄露的時間和方式上不壹致。

既然是錯案,而且錯案還沒有撤銷,洪湖市紀委監察局就隨便撤銷了對張德斌的“單發起”處分。他的黨籍和公職非常枯燥,他被恢復。2009年6月,洪湖市公安局將他調往潞安大隊工作。人事局也恢復了他的公務員身份。

突如其來的災難和屈辱的懲罰,讓這個30歲的警察遭受了雙重打擊。但後期改判和取消“雙開”讓他感到些許安慰。

但警銜問題長期沒有解決。

很難恢復排名。還有別的東西要隱藏。

事發地不在荊州公安局。

張德斌認為,既然是錯案,已經撤銷,恢復了他的黨籍、公職、公務員身份。所以,恢復他的人民警察身份和三級警督軍銜,是很牽強的。

洪湖市公安局也認為是對的。於是,他第二次向荊州市公安局提交意見書,“向上級公安機關請願,恢復張德斌的人民警察身份”。但信息到了荊州公安局政治部,就被壓制了。

荊州市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認為,根據相關內部劃定,張德斌不符合恢復國家警察身份的前提。

荊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高鵬寧、組織部長張德武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向記者展示了2007年公安部政治部給湖北省公安廳政治部關於恢復壹級警銜問題的復函。

回復稱:“人民警察因處分被剝奪警銜的,經人民法院宣告無罪,且無相應的違反出行記錄的,確屬冤假錯案,應當恢復輕音樂警銜;雖經人民法院宣告無罪,但有與案件直接相關的處分,或者因主觀過錯造成案件的。原則上不再辦理恢復警銜之手。”

高德寧認為,雖然刑事案件已經撤銷,但並不是張德斌在本案中不守紀律的地方。

但是,這種說法是來自猜測還是調查結論?如果是調查,有沒有紀律處分?

洪湖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季樹才、紀委書記余培壽向法治周末記者證明,張德斌被無罪釋放後,洪湖市紀檢部門和公安局從未給他剩下的處分。正是基於此,他們向荊州市公安局做了申請發言。

張德黑還表示,關於張德斌的這個問題,他們做了口頭匯報,並向省公安廳政治部請示,公安廳政治部認可他們的做法。

在湖北省公安廳政治部,公安廳新聞辦壹名工作人員告訴《法治周末》記者,政治部負責這項工作的同誌都在忙其他公務,壹旦上班就聯系記者,很有意思。

但截至發稿時,公安廳政治部* * *誌願者尚未聯系記者。

據《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對於張德斌的反映,湖北省公安廳領導作出了批示。

關於恢復警銜的規定,記者查閱了相關行政法規和公安部規章,發現關於警銜的授予、晉升和取消的規定比較具體,但關於撤銷警銜後如何恢復警銜的文字並不簡略。例如,公安部2月24日公布的《警察警銜管理辦法》規定,警察被依法判處刑罰、拘役、公共管理、免予起訴、免予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者被開除公職、警銜、黨籍的,其警銜相應取消,並頒發警銜標誌和警銜證書。

人民警察嚴重違反警紀的,應當給予警銜升級的處分,警銜升級的時間按照降級後的警銜等級重新計算。

按照有關規定,不保存、變更、撤銷警銜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警察機關政治工作部門辦理斷手,並按照審批權限逐級上報備案。

但張德斌認為,按照上述規定,放棄警銜的政工部門要逐級上報,所以恢復警銜的政工部門也要逐級上報。荊州市公安局要把洪湖市公安局的申請上報省廳,無權把文件放在那邊自己出主意。

張德斌認為,荊州市公安局在恢復他的警銜問題上如此被動,是因為另有隱情:他被判刑後,荊州市公安局把他的案子和前幾年荊州公安系統出現的警察犯罪編了壹本書,叫《警醒》,書的主編是荊州市公安局的壹位領導。

對此,北京壹位資深律師表示,現在張德斌已經無罪釋放,可以要求荊州市公安局燒書。如果荊州公安局不批準,他可以提起訴訟。因為這本書在壹定範圍內構成了對張德斌的侵權。

緣起:法治周結束

相關主題文章:

北京移動校園費每分鐘0.12元,默認23元月。

不要哭,我最愛的人。

摘要:中國貧富差距超過警戒線。

  • 上一篇:臨沂律師收費標準
  • 下一篇:TVB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