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風險公司在公開市場上市後,需要按照監管的要求,每季度、每年披露與公司經營有關的財務信息和經營信息,公司經營管理如有變化,要及時向監管報告。
監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高,這也意味著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戰略發展規劃受到高度關註,上市公司要及時公布業績信息。此外,還需要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未來業績進行預測,聘請律師事務所對公司的法律風險發表意見,這壹點也不小。
每個企業都有不同的運作模式。對於壹些企業來說,財務和戰略信息的披露可能會被同行模仿和借鑒,很容易在市場中失去核心競爭力。
股票稀釋的風險企業上市後,原有股東的股份會被稀釋。管理層在進行投資決策和戰略決策時,不僅要考慮自己的意見,還要取得大股東的許可,必要時還要征詢持有累計多數股份的小股東的建議。
這意味著原股東對其企業的控制力減弱,容易被其他金融從業者收購。
有限投融資風險上市後,《公司法》和《證券法》限制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證券的交易。《公司法》要求高級管理人員向公司申報其所持股份及其變動情況,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總數的25%,且其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
《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高管和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在六個月內擁有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短線交易收益。
因此,對於不缺現金流的企業來說,不上市也沒必要按照監管規定按期披露季報和年報。公司管理層在公司的話語權更高,公司高管也可以更自由地進行場外交易投資。
國際非上市企業不上市不是中國的特色。美國也有大量知名企業選擇不上市,甚至上市後退市。例如,知名快餐連鎖店漢堡王在2006年首次上市後,通過私有化成為壹家私營公司。2012年第二次在紐交所上市,但第二次上市不到兩年,就通過私有化變成了壹家私人公司。像賽百味和彭博這樣的公司從未計劃上市。
綜上所述,在發達的資本市場,上市只是企業發展壯大過程中的階段性選擇。上市可以提供更廣泛的融資渠道,但也會帶來相應的風險,所以選擇上市與否要根據企業自身的實際需求來安排。兩者各有利弊,主要看管理者如何平衡企業發展與上市與否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