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認為,“兩票制”之所以難以實施,不僅是因為改革損害了多方利益,還因為方案不合理。首先,“把藥價高歸咎於流通環節太多”是不合理的。當前的藥價虛高,主要是供需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和醫生對用藥知識的壟斷造成的。唯壹的解決辦法應該是增加需求方(支付方)的力量,使其有足夠的知識和力量與賣方討價還價。至於市場流通,那是市場自己的事,企業自己會選擇最有效的渠道把藥品送到患者手中。
幾年前,武漢市副市長、全國人大代表劉順妮在全國“兩會”上建議,用“藥品直供”來推動“藥價直降”。應該說渠道比“兩票制”更短更激進,最後不了了之。為什麽?因為直供不是新生事物,長期以來,壹些品種不經過藥品批發企業,直接從生產企業進入醫療機構和零售企業。實踐證明,這種方法成本較高,且只適用於部分品種。
“兩票制”雖然溫和,但道理是壹樣的。壹票、二票、三票、四票應由企業根據市場形式、企業、品種的具體情況自行決定。如果直供最劃算,企業是不可能把本來可以賺的錢送人的。而且藥品批發企業在市場上起到集中配送的作用,將大量生產企業或上遊批發企業的產品集中起來,供相同數量的醫療機構、零售企業和下遊批發企業購買,既節省了上遊企業與單個醫療機構、零售企業和規模過小的批發企業打交道的成本,也節省了小型批發企業、醫療機構和零售企業與單個上遊企業打交道的成本。生產和采購可以同時集中,避免分別配送。如果強制執行“兩票制”,批發企業之間幾乎不可能合作。生產企業很可能要和比過去多得多的批發企業打交道,信息和物流的成本也可能比過去高。
隨著網絡時代的到來,交通的便利,商品渠道肯定會越來越扁平化,這是時代的發展趨勢,但是對於每個企業,每個品種來說,情況要復雜得多,不可能壹刀切。“兩票制”人為迫使分銷能力有限的小型批發企業生存,提高行業集中度。這樣壹來,很可能是小批發企業退出市場,而那些得到鼓勵的所謂大企業,產能發展跟不上,服務質量反而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