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個人理財工作內容:
1.商業銀行基於對潛在目標客戶的分析和研究,開發、設計和銷售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
2.在理財產品的投資模式中,銀行只接受客戶的委托管理資金,投資收益和風險由客戶或者客戶和銀行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承擔。
3.銀監會頒布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將“個人理財業務”定義為“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理財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
4.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根據管理和運作模式的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壹般來說,“銀行理財產品”其實指的是綜合理財服務。
銀行信貸員的兩個主要任務,1。做好存款2。做好個人企業貸款、
銀行信貸員的工作描述:
1.公布經營性貸款的種類、期限、利率和條件,提供咨詢服務;
2.指導填寫貸款申請表,幫助辦理貸款申請等業務;
3.協助相關人員和部門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
4.調查借款人的合法性等因素,核實抵押物、質押物和擔保人,確定貸款風險;
5.回復貸款申請,簽訂貸款、擔保合同或辦理公證手續;
6.發放貸款,跟蹤、調查和檢查借款人的合同執行和經營情況;
7.發送還本付息通知書,督促借款人償還貸款;發送催收通知,催收逾期貸款本息;
8.收集相關信息,協助有關部門對未能償還本息的借款人進行起訴;
9、建立健全貸款質量保全制度,分類、登記、評估、清收不良貸款,及時核銷不良貸款;
10.協助辦理商業匯票的承兌、貼現和再貼現。